关于29批次食品抽检的通告
近期,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酒类2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酒类
(一)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757-2012 食品安全国家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及《GB 15037-2006 葡萄酒》等。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是铅(以Pb计)、酒精度、二氧化硫残留量、甲醇、氰化物、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安赛蜜等。
[附件: 37期(附件2)]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