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批次食品抽检的通告
近期,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芒市宏利市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邹田云销售的淡水鱼(罗非鱼)中氯霉素检验结果为0.5ug/kgl,标准限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者所在的芒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开展调查,对经营者进行约谈,并依法进行查处,查处情况于9月29日前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5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
一 、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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