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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7年第29期

浏览量:6521   作者:食品流通监管科  日期:2017/7/5

关于4批次食品抽检的通告

   

近期,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芒市宏利市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邹田云销售的淡水鱼(罗非鱼)中氯霉素检验结果为0.5ug/kgl,标准限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者所在的芒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开展调查,对经营者进行约谈,并依法进行查处,查处情况于9月29日前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5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

一 、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

 

附件2

 [附件: (第29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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