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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浏览量:12368   作者:  日期:2017/2/22


关于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食品药品检验所是国家对食品药品质量实施技术监督检验的法定机构。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监督、检验、抽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以及食品生产、经营部门的监督检验工作;开展食品药品检验,食品药品质量等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检测范围:化学药品、抗生素、中药、一次性输液器具、一次性注射器、微生物化学等检验。

 2016年主要工作:
   (一)紧紧围绕质量方针,按照计划完成好2017年食品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等业务工作,为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二)认真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充分体现效率与公平。

 (三)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内审及年度管理评审工作。在总结 2016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四)抓好队伍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管好人用好物,做到财务账公开透明。

  (五)加强应急检验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工作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减少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带来的不良后果,以确保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六)积极参加和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工作,不断加强实验室建设。

  (七)完善制度,规范化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

   (八)加强培训学习,有计划的派出职工学习培训。
   (九)加强食药检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十)完成实验室资质认证及食品、药品、化妆品扩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推动民生持续改善,加快 构建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社会体系建设。预算编制既要与我所食药检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又要与政府职能部门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既要保证 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又要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二)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政府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吻合。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的原则,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三)编制方法:

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加大专项支出的整合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准确性,为预算执行和预算公开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是厉行节约,从严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是做好预算编报的基础性工作,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是积极整合专项支出预算,优化资金使用方向;

 四是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

五是加强单位预算收入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是逐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七是规范事业单位通用资产的配置行为,积极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八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九是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四)总体思路

依据财政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情况认真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据实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单位预算工作特点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1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0人,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财务总收入44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0.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0.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0.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0.66万元(本级财力440.6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46万元,占总支出的87.47%,项目支出55.20万元,占总支出的12.5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如下:

20805-事业单位离退休92.67万元,主要支出是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1010-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324.94万元;主要支出是食品事务、药品事务、化妆品事务发生的事业运行经费;22102-住房改革支出23.05万元,主要支出是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事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4.9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0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了0.18%,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正常退休1人。

(一)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事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20万元,如2101012—药品事务、2101014—化妆品事务、2101016—食品安全事务、2101099—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3.21%,减少原因主要是上年州财政预算安排的1次性项目已经结束。

 

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业务部门工作指导往来,年度各县市检品抽样送检工作衔接,各大型仪器设备外请维修维护工程师的接待,协调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工作,本年度为完成实验室资质认证及扩项任务,需要邀请技术专家到所内培训指导业务工作,进行州内外检验部门新技术交流比对工作。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30217产生的费用,主要发生的是食宿等费用。2016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50万元,2017年和上年相比减少1.54%。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食品药品抽验、检验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6.10万元,2017年与上年相比减少1.64%,减少原因:坚持厉行节约,节省开支的原则,逐步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机关及下属行政、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预算: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相关表格

文章来源:州食药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