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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局机关)

浏览量:12514   作者:财务规划科  日期:2017/2/20

 

关于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局机关)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八、部门预算表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件3: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件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件5:部门收支总表

   附件6:部门收入总表

   附件7: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8:“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基本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的职责。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实施食品药品“十三五”规划为契机,努力推进监督管理科学化、权力运行公开化、责任落实网格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安全治理社会化“五化”监管工作措施,全力推进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执法体系、应急管理体系、信息化建设体系、社会共治体系等食品药品安全“六大体系”建设,以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夯实监管基础,强化监管责任,提升风险防控,筑牢监管网底,助推产业发展,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和效益,全力以赴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2017年在食品药品监管上努力实现“八个”突破。 

1.在强化监管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切实抓好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的全面落实,对高风险食品、重点环节、本地特色食品进行风险监测抽验。二是继续狠抓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加大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监管单位、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三是切实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持续推进GMP和GSP实施、监督抽验、不良反应监测、电子监管等工作,深化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规范化建设,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四是加大食品药品企业飞行检查力度和密集区域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做到监管有重点、无盲点。 

2.在能力提升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二是强化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继续加大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加强食品药品检验人才的培养,完成好“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和“瑞丽全国首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三是强化基层能力提升。争取省局对基层监管执法装备配备的支持力度,争取县市装备配备标准化,实现执法规范化。

    3.在综合治理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整顿和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重,推动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一是严把生产经营准入关,坚持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并重,从源头上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二是严把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关口,在坚持日常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强化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问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充分发挥抽检监测的技术支撑作用。三是严把集中整治关。认真落实省政府食安办和总局部署的各类专项整治,统筹抓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农产品投入品、食用农产品等专项整治行动,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四是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序和范围,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工作联系,深入推进重大、疑难、涉刑案件联席会议和案件报备制度,继续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防打结合、抵御风险的原则,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4.在信息化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科学监管水平。按照省局信息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建设,尽快搭建全州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化网络监管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业务、技术、法规精通的网络监管队伍,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

  5.在监管方式探索上实现新突破。一是立足德宏边境实际,积极探索边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开展边境食品专题调研,加强与检验检疫、海关、公安、农业等的联系,开展部门间监管、执法、技术支撑等联动执法共享机制,做好风险防范和风险预警,进一步规范边境食品经营行为。二是大力推行“双随机”抽查工作。研究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明确“四品一械”“双随机”抽查范围事项,原则拿出不少于总体检查任务15%的比例开展随机抽查。三是全面推行食品药品分类分级监管模式。按照“量化分级、动态监管”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标准,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分级分类监管。

6.在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强化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监管工作“四有两责”落实。二是完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充乡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积极争取国家、省、州资金完善执法装备配置;管理好基层食品药品协管员队伍,发挥协管员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等职能,进一步强化乡镇、社区(村委会)自治的监管模式,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三是建立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充实应急管理专家库力量,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分析会商舆情信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反应能力。

7.在宣传教育上实现新突破。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网站、电台、报刊等载体,及时、准确、权威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管成效、黑名单、信用等级等信息,加大“12331”投诉举报电话宣传,畅通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传播渠道。组织开展好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加大对《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宣传,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健全公众宣教长效机制,努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好舆论氛围。

8.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继续推进两学一做”“三严三实” 等学教活动, 切实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巩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发挥廉政文化建设试点单位作用,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有效规范干部执法行为。通过明查暗访、领导督查等形式,狠抓作风建设,坚持履职尽责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廉政风险防控与干部教育管理相结合,落实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教育引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执法,廉洁用权,确保食品药品和监管人员“双保险”。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

(二)基本原则

项目编制原则:保障重点,民生优先。我局作为民生安全的监管部门之一,解决我局职能范围内的人民群众共同需要的公用性问题,社会突发和紧急事件;保障州委、州政府决定实施的重大战略项目,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资金预算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的编制既体现实际需要,又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不编赤字预算。

(三)编制方法

对本部门预算中的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不同的编制方法,并按《德宏州2013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定员定额、增收节支、以奖代补”考核办法》实施细化管理。

⒈收入预算的编制

根据前三年实际收入情况和2017年收入增减变动原因,测算2017年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

⒉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以审定的基础信息库数据为依据,并按定员定额标准进行编制。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⒊项目支出预算以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项目;以州委、州政府文件及会议纪要确定的项目;以州委、州政府领导批示的项目、以部门工作需要紧迫的项目作为立项依据,经对本年度申报列入预算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严格把关、认真测算后编制。

(四)总体思路

根据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在维持现行预算编制体系框架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我局履行职责申报预算,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审核预算,有利于部门加强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有利于人大及其他监督机构实施外部监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控制为主”,强化“绩效引导”功能,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为行政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3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总收入63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2.19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19万元,占总支出的83.23%;项目支出106万元,占总支出的16.7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0(类)-10(款)”支出,主要反映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6.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61.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6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1.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67%;人均1.43万元/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工资及住房公积金)103.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64%。本年基本支出与上年基本支出383.54万元对比,增加142.6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和津贴标准。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抽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办案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万元,如办公经费、差旅费、燃油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16万元。增加原因是财政2017年预算增加了特殊业务用房建设缺口资金。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单位2017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数为63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2.19万元;上年预算安排数为473.5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473.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8.65万元,增幅33.5%。预算安排数增加原因为人员调资所致。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77.35万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水电费、报刊杂志费、邮电费、车辆保险、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37.5万元。其中: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费用支出33.5万元,印刷费4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本系统及相关部门协调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业务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对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5万元,与2016年对比增加2.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与2016年对比增加10.4万元。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工作任务增加,我部门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力度,公务用车支出相应增加。

八、部门预算表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件3: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件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件5:部门收支总表

附件6:部门收入总表

附件7: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8:“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附件: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

九、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招待费。

文章来源:规划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