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2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NY/T 761-2008),《动物源产品中喹诺酮类残留量的测定》(GB/T 20366-2006)等标准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指标,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销售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芒市闽佳食品经销部(邓丽娟)销售的冰冻红虾,金霉素、土霉素超标。对不合格产品,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124-食用农产品]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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