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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德市监办发〔2021〕19号

浏览量:12570   作者:  日期:2021/3/30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有关室:

现将《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8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7》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执行抽查计划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市监办函〔202112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2021年工作重点,制定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8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7局机关各相关室和县(市)市场监管要全面执行。

二、认真制定抽查方案

局机关各相关室和县(市)市场监管按照一计划一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年度抽查计划由省局或州局统一安排抽查的,县(市)市场监管不再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根据要求做好属地检查、抽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理等工作;年度抽查计划由县(市)级实施的,各县(市)市场监管要细化抽查工作方案,确保抽查计划有效实施。

三、认真组织计划实施

局机关各相关室和县市市场监管要合理组织实施年度抽查计划,均衡推进抽查计划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抽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进行严格审核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坚决防止重复抽查年度抽查计划务必于202111全面实施1220日前完成抽查结果录入公示等全部工作,1231接受省政府年度综合考评。

四、认真做好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及应用

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记录并跟踪做好后续处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异常状态情形的,应当在检查结果公示10工作日内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异常状态;发现涉案线索,要及时移交执法办案机构立案查处,防止一抽了之、一查了之,查而不处、查而不罚等情况发生。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形成合力,防止监管脱节。

、切实加强督促指导

年度抽查计划下达后,局机关各相关室要加强条线业务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年度抽查计划有效实施。县(市)市场监管在执行年度抽查计划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局对口业务室和信用监管沟通协调。

              [ 附件1.德宏州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附件2.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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