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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的公告

浏览量:9988   作者:  日期:2021/1/28

经查,德宏惠乐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35户企业(名单附后),未依法履行2019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义务,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限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1年2月10日前)履行公示义务,并到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联系人:方志芬、朱丽

联系电话:0692—2116339

 

附件: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27日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企业名单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27日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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