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宏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工作报告

浏览量:20306   作者:  日期:2020/12/23

为进一步推进德宏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做好迎接省抽查考核工作准备,根据《云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的通知》(云竞争审办发〔20208号),结合《德宏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工作的通知》(德竞争审办发〔20204号),德宏州认真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统筹组织情

1.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19821日组织召开了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印发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德政办函〔201953号)、《德宏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调整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州政府主要领导在常务会上,要求各县市必须尽快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全州县市于201910月前都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做到了州、县两级全覆盖自贸区管委会也于20204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2.根据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宏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的通知》(NO.398),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称州联席会办公室)组织州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组成个抽查组,对德宏5个县市、自贸区委会及5个州直单位开展了为期个星期的抽查工作。

3.20191016日、2020428日,两次举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业务培训会。联席会议专门安排业务骨干对5个县市及州、县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受训人员300余人次。

截至20201120日,全州共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156份,其中:州级93份;县(市)级632020111月,共审查增量文件18份。

(二)机制建设情况

德宏州政府及各县市政府都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州、县市成员单位都建立了内部审查机制,制定审查流程,明确审查部门和审查人员。

(三)工作质量情

组织各部门在原先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排查,重点梳理排查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妨碍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经排查暂未发现有排除、限制竞争等情况。同时,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对增量政策措施的审查,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承担审查责任,不断完善审查制度,确保制定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四)监督考核情况德宏州已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对各市的质量工作考核范畴;但由于认识、经费、师资等原因,目前我州尚未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和未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五)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县市政府及数成员单位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发挥不充分由于公平竞争审查建立的是联席会议制且主召集人设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没有设在各级政府,号召力有限不能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3.清理、审查的范围不够全面,程序不够规范在存量政策清理和增量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中,还存在遗漏问题。部分成员单位直接将审查对象限定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一般性文件、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措施和其他政策措施排除在外。部分政策措施出台时未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专家、社会公众意见。

4.缺乏经费保障由于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政府没有划拨专项经费,导致许多工作不能有效开展。如引第三方评估、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等。

、下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安排,持续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中央、省、州文件精神,加强政策解读,扎实开展好公平竞争审查的各项工作。

(二)扎实开展存量清理、规范增量审查工作。继续加大对现行政策措施的清理力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承担审查责任,进一步规范增量审查工作,并长期落实。

(三)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的各项工作。加大宣传和公开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三、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议

(一)建议建立机关审查、外部复查制度,改变目前以内部审查为主的机制,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结论的准确性,确保应审尽审。

(二)优先考虑引入第三方机构定期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对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充分评估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三)切实加强能力建设,适时组织业务培训,促进审查人员能准确识别审查对象,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全面提升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四)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考核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纳入行政绩效考核。

(五)划拨专项经费,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德宏州公平竞争审查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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