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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5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浏览量:8138   作者:  日期:202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5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GB/T 1536-2004《菜籽油》,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值、过氧化值、铅(Pb)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批次。

2.蔬菜制品,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Pb)、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6批次。

3.薯类和膨化食品,抽检依据 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4批次。

4.水产制品,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及其钠盐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3批次。

5.水果制品,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Pb)、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批次。

6.调味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 氢乙酸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4批次。

共通告合格样品21批次。

 [附件: 第52期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0年11月4日-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4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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