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5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1.罐头,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4批次。
2.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抽检依据 NY/T 605-2006《焙炒咖啡》,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咖啡因,铅(以Pb计),赭曲霉毒素A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批次。
3.粮食加工品,抽检依据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 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批次。
4.肉制品,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第五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26-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5批次。
5.食盐,抽检依据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6878- 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氯化钠(以干基计),碘(以I计),钡(以Ba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5批次。
6.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氧乐果、多菌灵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4批次。
共通告合格样品21批次。
[附件: 第51期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0年11月4日-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罐头、食盐、食用农产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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