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2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1. 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批次。
2. 豆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批次。
3. 蜂产品,抽检依据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果糖和葡萄糖、氧氟沙星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批次。
4. 罐头,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批次。
5.薯类和膨化食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3批次。
6.水果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4批次。
7.调味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7批次。
共通告合格样品19批次。
[附件: 第25期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0年8月7日-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调味品]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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