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1、粮食加工品,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0批次。
2、饼干,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铝的残留量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5批次。
3、肉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亚硝酸盐残留量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4批次。
4、乳制品,抽检依据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 2011年第 10 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商业无菌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30批次。
5、饮料:其他饮用水,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三氯甲烷、余氯(游离氯)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0批次。
6、糕点,抽检依据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霉菌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4批次。
7、酒类,抽检依据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甲醇(按 100%酒精度折算)、氰化物(以 HCN 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7批次。
共通告合格样品120批次。
[附件: 第20期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0年8月6日-粮食加工品、饼干、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糕点、酒类(州抽120批次)]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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