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000441401000
德宏州工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德宏州工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工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内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按照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全州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8、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和本地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保护。
9、负责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动产抵押物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0、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指导德宏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消费者协会和广告协会办公室围绕章程规定开展工作。
11、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继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在6月30日与全省同步实施了“40证合一”改革;在总结瑞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11月10日与全国同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贯彻落实省、州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稳步推进“证照同办”改革。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运用,做到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公示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截至10月31日,全州共办理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588户。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降低企业市场退出成本,截至10月31日,已有417户企业申请办理了简易注销登记。建立完善开办企业时间统计通报制度,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企业网上全程电子化登记申请3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办结。严格执行企业注册“形式审查”制度,积极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进一步推进窗口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截至10月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4份,抵押登记金额97340万元;全面完成贷免扶补工作,全年应完成贷免扶补小微企业49户,发放贷款482万元。开展“小个专”党建“巩固提升年”活动,持续提升非公党建工作整体水平,2个非公党支部被省市场监管局确定为“小个专”党建工作联系点。全力推进商标战略和广告战略实施,加大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指导力度,扎实开展商标品牌富农助推精准扶贫工作,获准注册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新申报10件。发挥监管导向作用,全州登记在册广告经营主体967户,从业人员3,053人。围绕州委、州政府打造“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德宏”,与州委宣传部等部门共同向省评审委推荐上报26件公益广告作品。
全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新登记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截至10月31日,全州登记在册各类市场主体103327户,注册资本总额1062.38亿元,解决社会就业人员326110人。其中内资企业1236户,注册资本192.94亿元;私营企业12639户,注册资本702.48亿元;外资企业97户,投资总额79904.12万美元;农民专业合作社1972户,注册资本28.12 亿元;个体工商户87383户,注册资本87.7亿元。全州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7856户,同比增长19.1%,其中内资企业2739户,增长22.1%;外资企业14户,增长15.4%;个体工商户14929户,增长18.8%;农民专业合作社174户,增长9.3%。
(二)着力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巩固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全面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2017年度内资企业年报率达95.92%,在全省排名第5位;外资企业年报率达97.62%;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达91.18%;个体工商户年报率达85.86%。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全州“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3289户,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向43个单位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25672条。切实做好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归集涉企信息7612条;积极推动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全州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19697户,协助司法部门冻结股权43次,向有关部门推送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19731条,联合税务部门清理吊销“僵尸”企业268户。
紧紧围绕民生热点和社会焦点行业,不断拓展反垄断、消法、商标法等领域的执法工作。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混淆仿冒侵权、商业贿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工作。规范直销,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行为,继续巩固“无传销城市”创建成果,在芒市、瑞丽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不断优化网络市场监管,深入开展2018网监专项行动,加大对网络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行政指导,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以打击柴油走私为重点的反走私专项行动,并在挂钩点昔马镇胜利村开展创建“无走私村寨”试点。深入开展旅游市场整治,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商品交易、农资、成品油等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强化合同案件查办。认真履行广告监测职责,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高压态势。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发挥市场监管职责,主动参与非洲猪瘟重大疫情防控。截至10月31日,全州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适用工商法律法规查办经济违法案件81件,案值107.5万元,罚没款56.68万元;查办走私贩私无主货物案件1668件,案值 4860余万元,罚没款5259万元,查获物资主要有食糖、大米、柴油、玉米、卷烟、洋垃圾、活体动物及制品等。
(三)强化落实消费维权工作,巩固提升维权满意度。
持续推进“三消”深度融合、协同联动,共同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全面推行经营者首问责任制,鼓励和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监督经营者全面落实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加大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力度,抽检样品20组,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案件11件。深入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的监管,依法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0件。以创建放心商场、超市、市场、店面为基础,逐步向创建放心消费街道(乡、镇)推进,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企业(店)68户。推动建立消费权益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实施“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继续加强12315规范化建设,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切实提高消费纠纷调处成功率和消费者满意率。进一步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推进“12315”进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农村“六进”工作向基层和新领域延伸。开通12315微信端消费维权平台,及时发布消费维权信息,增加消费者维权通道。紧紧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扎实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对新消费、农村、老年消费者的消费宣传引导,营造绿色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氛围。推动落实与缅方签订的消费维权会谈纪要,缅甸掸邦、曼德勒省、北掸邦腊戌市、克钦邦、克钦邦八莫消费者局应邀参加德宏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截至10月31日,州12315指挥中心接听12315热线电话2262个次,受理消费者投诉774件、举报146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0.19万元。
(四)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基层党建巩固年为抓手,大力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局党组与各科室、机关党委与各支部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谈话成为常态,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覆盖。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着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增进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强化为民服务,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乱收费、搭车收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提高干部队伍依法履职尽责能力为目标,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州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法治工商建设。扎实开展业务素质提升年活动,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企业注册登记能手、消费维权能手竞赛,荣获“全省企业登记十大能手”1名、“全省企业登记优秀选手”2名、“德宏州优秀企业登记岗位能手”10名、“德宏州消费维权能手”10名,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局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发挥工商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反走私等工作职能作用,抓紧抓实脱贫攻坚工作。着力做好服务离退休干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扫黑除恶、保密信访、档案、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工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德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工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工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465.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9.25万元,占总收入的98.22%;其他收入26.10万元,占总收入的1.78%。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110.96万元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4.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打击走私办案专项经费增加;与上年其他收入24.08万元对比其他收入增加2.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中石化联合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工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42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32万元,占总支出的63.46%;项目支出519.63万元,占总支出的36.54%;与上年支出合计1406.4万元对比增加15.5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大对打私工作的投入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工商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2.32万元。与上年805.5万元对比增加9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工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9.63万元。与上年600.9万元对比减少81.2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1、201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1.92万元;2、2011504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00万元;3、2011505执法办案专项23万元;4、2011506消费者权益保护30万元;5、2011507信息化建设1.5万元;6、2011599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13万元;7、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45万元;8、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42万元;9、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0.98万元;10、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41万元;11、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82万元;12、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工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5.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4%。与上年1162.22万元对比增加了243.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相应增加并缴交了养老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9.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9%。主要用于(1)工商行政管理事务965.9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09.3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1.92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00万元;执法办案专项20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30万元;信息化建设1.5万元;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13万元;(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45万元;(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42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规范加强外籍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主要用于发放离休及提前离岗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工作支出。
5.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5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工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9万元,支出决算为20.42万元,完成预算的93.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9.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77万元,完成预算的5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32.6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26万元,增长34.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9.0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2万元,下降17.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7万元,下降51.0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为进一步加强与缅甸关于消费维权合作事宜的交流,由张辉副州长带队赴缅甸开展了会晤,产生了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05万元,占44.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7万元,占47.85%;公务接待费支出1.60万元,占7.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05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5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进一步加强与缅甸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的交流,赴缅甸商议消费维权合作事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7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包括接待上级部门、县市局以及其他省市、地州到我局考察学习的单位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工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6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自身改革建设投入。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德宏州工商局资产总额1334.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1.21万元,固定资产930.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2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1.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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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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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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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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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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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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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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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34.76 |
401.21 |
930.33 |
512.87 |
1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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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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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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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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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9.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41401111
[附件: 附件2:德宏州工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19121910441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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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