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德宏州工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浏览量:13070   作者:  日期:2016/6/15
关于德宏州工商局2016年部门
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州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州委六届六次全会的要求以及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建设“沿边特区、开放前沿、美丽德宏”的总目标,坚持服务为先、同频共振、依法行政,以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障,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的重要政策措施,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着力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切实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努力实现“十三五”市场监管工作良好开局。
(一)以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夯实服务发展的基石。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抓好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明党的六大纪律,确保上级决策部署的落实。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积极适应深化改革的新变化,深化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找准工作着力点和抓手,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控制行政成本。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通过改革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周志季考》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大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力度。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加强思想文化建设,确保对舆论导向的有效调控。认真履行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扎实抓好机关党委换届和机构改革后的支部调整设置工作。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弘扬正能量。认真贯彻总局《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指导意见》,正视干部队伍平均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现状,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就补什么的原则,加大干部队伍的知识更新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四是着力加强法治工商建设。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扎实开展“双普法”工作。抓好《云南省工商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工商建设的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推进依法全面履职。强化执法监督,探索和完善推进法治建设的评价制度,建立执法监督与执纪工作联动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执法过错责任和执法监督责任倒查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五是加强对基层的督查调研和指导。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突出基层导向,围绕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管理机制建设三个方面,切实加强对基层的督查调研和指导,抓好州委、州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和全年中心工作的跟踪问效,全面了解分级管理和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在理顺职责关系、优化整合执法资源、增强监管执法统一性等方面加强研究,指导基层有效履职。积极配合省局将于今年4月和10月开展的两次集中督查调研,对成绩突出的地方,及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对工作薄弱的地方,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督查调研结束后,及时向各县、市党委政府全面反馈调研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综合调研报告上报州委、州政府。州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市局也要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度工商和市场监管理论研讨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督查调研,着力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作的有效措施,指导基层工作有序开展,逐步实现“三合一”、“四合一”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合力。六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和“转、走、访”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精准脱贫任务。
(二)以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为抓手,不断加强深化改革的技术支撑。一是认真落实《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化建设规划(2016年—2018年)》,坚持“整合、融合、一体化”的原则,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12315、网络监管、广告监测、行政执法等业务应用系统的横向联通和资源共享,加快构建统一的信息化体系。二是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规范和较为科学的工作机制,着力培养一批信息化管理人才,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人才保障。三是充分发挥州局信息化关键节点的作用,确保省、州、县(市)、所的互联互通。
(三)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内生活力。一是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跟踪评估,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社会对“一照一码”的认同,积极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有效运用,全面推进新旧执照换发工作。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配齐配强窗口工作人员,保持人员的稳定性,提高登记工作效率。二是继续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探索推进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全面实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全程电子化。积极探索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的简易退出机制。不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按照《云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三是继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着力提升微型企业培育工作效能,确保完成290户目标任务。认真完成46户“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任务。依托淘宝特色中国德宏馆与高校合作,年内完成200名电商人才培训,并向企业输送合格人才,确保入驻企业60户。认真组织开展非公党建“规范建设年”活动,不断提升非公党建工作水平。四是制定商标战略 “十三五”发展规划,深化商标战略实施,鼓励企业申请国际商标注册,整体提高全州商标注册量与有效量,增加拥有高知名度商标的企业数量,充分发挥商标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四)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着力点,不断健全完善监管体系。一是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运用。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加快建立跨部门信息归集、交换和共享机制,初步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为加强信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二是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抽查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示工作机制,加大宣传指导力度,督促市场主体依法履行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提高即时信息公示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力争年报率在全省排名进位靠前。加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力度,切实提高案件信息的公示率和及时率。全面落实检查抽查“双随机”机制,在全省统一安排的不定向抽查之外,根据各县、市实际开展针对特定条件市场主体的定向抽查,保证2016年度抽查市场主体数不低于3%。三是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处理好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的关系。加快推进系统内部的信用约束及工作联动机制,推进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和关联整合,强化跨部门的联合惩戒,让失信的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五)以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为重点,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一是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积极开拓反垄断执法领域,着力挖掘案件线索,根据上级授权依法查处我州市场经济秩序中阻碍公平竞争的垄断行为。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重点整治医药、教育教学服务、公共服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查处侵犯商业秘密、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拓宽网络市场主体数据库来源,提升数据质量。完善网络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工商内部协调、外部协作、跨区域协查工作机制,与公安、商务、通信管理等部门逐步建立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网络共治。按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积极探索网络交易可信环境建设,推进网络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网上检查,排查案件线索,努力在打击网络经营违法行为上有新的突破。三是统筹推进各类市场监管工作。严格执行新《广告法》,继续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广告监测作用,提高广告监测监管水平,积极探索开展互联网广告监测,建立完善广告监测通报、媒体广告信用评价、案件查办通报等制度;加强商标监管执法,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加大商品交易市场及合同行政监管力度,继续加强旅游市场、农资市场、成品油市场、食品市场等重点商品与服务的监管,强化平安市场、诚信市场、农村文明集市、农资经营示范店、消费满意示范店创建和动产抵押登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等工作。扎实开展“限塑”专项整治,积极推动美丽德宏建设。积极创建“无传销城市”和“无传销社区”,巩固陇川、盈江创建“无传销城市”成果,完成瑞丽市、芒市、梁河县创建工作,实现全州创建“无传销城市”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扫黄打非”、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推套防艾等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六)以加大消费维权力度为着力点,不断构建和谐共赢的消费环境。一是继续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三消”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机制。强化数据分析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消费预警和监管执法提供参考。强化消费维权行政约谈、消费预警等制度,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鼓励和引导消费环节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制度,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二是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行为,积极推行随机抽查,加强对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继续开展以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商品为重点的质量维权活动,依法惩处违法经营者。切实做好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加大对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售后维修等服务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发挥消协组织作用。进一步加强消协组织建设,筹备召开州消协四届二次理事会,不断提升“一会两站”质量。围绕中消协2016年年主题“新消费 我做主”创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加强对重点商品和服务行业的评议工作。进一步推动边境县市消协跨境、跨地区消费纠纷调处机制建设。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的作用。发挥消费者协会律师团作用,为消费者提供义务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实践。认真落实诉转案与诉调对接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多元化消费教育引导,积极倡导健康、绿色、环保消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德宏州工商局历年来,建立有规范有效的内控机制,每年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细化分解到责任部门,就单项工作制定工作程序、标准、工作规则、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工作实施过程中开展绩效跟踪。年底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评,1、参加全省工商系统检查考评重点项目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含地州考核);2、全省工商系统将逐级列入年度考核项目;3.制定《云南省工商系统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十不准》,加强对商标监督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避免产生各种廉政问题。依据德办发【2014】21号 州委州政府关于印发《州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办发【2014】17号关于厉行节约细则及德政发【2014】99号 关于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定并出台了《德宏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德宏州机关培训管理办法》通过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到位。能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申报、审批、使用均有完善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坚持“不相容财务岗位分离设置、经费支出事前预算、分级审批工作机制,严格会议、差旅、交通费的审批核定。逐级签订《财务年度考核责任书》,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追踪问效和定期考核;建立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不断增强财务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2016年预算编制,本着一保工资,二保经费的原则,参照历年来收支平衡编制,基本做到没有预算没有支出。
三、部门基本情况
截止2015年末,全局核定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34人、机关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1人。截止2015年末全局实有人数95人,其中:在职人员58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34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德宏州工商局预算总收入82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13万元,占总支出的83.77%,项目支出133.5万元,占总支出的16.2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在“三(类)-三(款)”项中支出,主要反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日常公用和项目工作经费的支出及住房公积金保障性支出。

  •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州工商局机关自身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0.9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0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2%。
  •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州工商局机关自身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5万元,如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等开支。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