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10500   作者:  日期:2023/1/30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NO.2号)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涵盖了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德宏州丰华路5号,电话:0692-221487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立足社会公众关注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持续有力地推动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按照法定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公开各类信息222条,其中:部门信息146条、信息公开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预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2条微信公众号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中心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落实,健全办理机制,社会公众可通过当面、网络、信函等多种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中心发文的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合法、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州公积金中心建设的政务公开平台有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门户网站是按照政府网站管理要求,通过部门信息、组织机构、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权责清单等栏目主动公开中心政务信息;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用于主动公开中心政务信息,提供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以及缴存职工提取、还款等业务办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符合规范标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政务公开的严肃性。二是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整改事项,确保整改到位。三是组织人员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通过学习先进单位经验做法,交流工作心得体会,不断提高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具体工作人员对新的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及有关发布技能尚未全面掌握;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体现行业特点;三是没有及时公开政策文件解读。 

针对存在问题,2023年,我们将安排负责同志及时与州政府办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加强对接,提高公开技能,全面掌握公开考评细则要点。同时,丰富公开内容,多发布与公积金行业相关的信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公开时效,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解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迈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