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工作,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证明材料,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自2018年5月22日起,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不需再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特此公告。
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2日
德宏州人民政府
全州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工作,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证明材料,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自2018年5月22日起,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不需再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特此公告。
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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