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3章,《德宏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49号)。
申请条件:单位欠缴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及时补缴。
提供材料:1、单位补缴人员名单;2、补缴时间及金额。查验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缴存名册(明细表)——提交县市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单位经办人前往受托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结果:县市公积金管理部确认资金到账后进行计算
机系统信息录入,为开户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并开设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地点:
芒市管理部
地址:德宏州政务管理局服务大厅
电话: 0692-2214829 邮编:678400
瑞丽管理部
地址:瑞丽市新光路银河谷小区G1G2幢电话:0692-4142392 传 真:0692-4142226 邮编:678600
陇川管理部
地址:陇川县城建局内
电话:0692-717307 传 真:0692-7178242邮编:678700
盈江管理部
地址:盈江县永胜路38号
电话:0692-8114758 传 真:0692-8114758 邮编:679300
梁河管理部
地址:梁河县财政局内
电话:0692-6161428 传 真:0692-6164813 邮编:67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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