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德宏州住房公积金正常补缴办理事项服务指南

浏览量:17797   作者:  日期:2017/2/23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3章,《德宏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49号)。
申请条件:单位欠缴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及时补缴。
提供材料:1、单位补缴人员名单;2、补缴时间及金额。查验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缴存名册(明细表)——提交县市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单位经办人前往受托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结果:县市公积金管理部确认资金到账后进行计算
机系统信息录入,为开户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并开设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地点:

芒市管理部

地址:德宏州政务管理局服务大厅

电话: 0692-2214829  邮编:678400

瑞丽管理部

地址:瑞丽市新光路银河谷小区G1G2幢电话:0692-4142392  传 真:0692-4142226  邮编:678600

陇川管理部

地址:陇川县城建局内

电话:0692-717307  传 真:0692-7178242邮编:678700

盈江管理部

地址:盈江县永胜路38号

电话:0692-8114758  传 真:0692-8114758  邮编:679300

梁河管理部

地址:梁河县财政局内

电话:0692-6161428  传 真:0692-6164813  邮编:67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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