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2016年党建工作计划

浏览量:20279   作者:  日期:2016/6/29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州委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及“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发挥中心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服务水平,促进队伍建设。结合管理中心党支部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党建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党支部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个主题,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知识水平和服务能力,真抓实干、脚踏实地的抓好党建工作,努力把中心党支部建成“五好”(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建设好、作用发挥好)党支部,以扎实的党建工作成效推动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强化学习制度,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理论学习摆上突出的位置扎实抓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条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推动中心广大党员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扎实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一要坚持正常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任务的圆满完成。二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通过制作宣传栏、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组织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和业务素质。三要加强对学习的组织领导,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检查、有评比,确保党员学习的正常有序开展。

(三)凝聚共识,加强党性修养。以高度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加强对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性修养的理解和教育,培育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忠诚信仰、严于律己、勇于担当,认真学习并自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条例》办事。进一步把握党建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

三、加强组织建设,推进党建工作新常态管理

一)抓好党支部“六有”为目标的服务型党组织。推行以“规范服务为核心,提升效能为重点,公开监督为保障”的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六有”(有班子、有台账、有阵地、有制度、有活动、有效果)标准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着力打造党建示范点。围绕“先行先试、培育典型、示范带动、辐射推广”的工作思路,通过规范化建设具有鲜明特色、影响较大、示范效果好的党建示范点。

(三)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强化党员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总结运用教育实践活动经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按照党支部“六有”规范化要求落实党内生活制度。解决好在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扭转重业务轻党务的错误思想,改进个别党务工作者对党建工作得过且过、应付了事,彻底消除对党的理论学习存在“怠学”、“厌学”和“逃学”的现象。

四)全面推进党员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认真开展党员干部直接群众工作,组织党员到挂钩村(瑞丽市畹町镇芒棒村)开展服务,推动单位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五)发展党员规范化。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流程,严把党员入口关,严格按照计划发展党员。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按计划按标准发展党员。

(六)加强对党员的关爱服务工作。落实好党组织对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关爱服务机制,做好困难党员的扶持工作。积极探索关爱服务党员的有效途径。

(七)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有关党费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党费工作做到收缴及时、足额,管理认真、规范,使用合理、严肃。通过进一步加强管理,搞好党费的收缴工作,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纳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加强警示教育,促进反腐倡廉和工作作风建设

(一)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构建。一是严格落实州委、州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二是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扩大党员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规定。三是加强日常廉洁自律教育,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一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充分利用廉政党课、专题报告会、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强化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着力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开展廉政提醒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廉政风险教育,推进党员警示教育常态化。三是深化机关廉洁文化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党务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一)选好配强党务干部,确保层层工作抓落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按照州政府办公室党组的统一部署,完成支部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党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务干部的党建业务能力。党务干部是“管党员的党员”,“打铁先得自身硬”,党务干部要有良好的素质和形象,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要不断的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指导水平。

   (三)树立抓党建促发展的意识,推动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支部负责人,党务工作者,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 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研究新问题,改进工作方法,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而努力。

六、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

2016年我们将围绕德宏州州直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按照班子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其他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支部各项制度的要求,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讨论相关问题、决定相关事项、认真开展好“三会一课”。(责任人:曩恩永,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二)党支部要及时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条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保证上级组织和中心各项决议、指示的贯彻落实,把职工、党员思想统一到中心发展上来,使我支部的每一名党员都能成为合格党员。(责任人:曩恩永,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三)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标准严格要求全体党员,认真组织开展做合格党员活动。(责任人:曩恩永;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四)各位党员根据自身的岗位实际制定好个人承诺事项,由科室和各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与中心支部签订,于3月15日前完成。(责任人:向馗光;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五)着力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开展廉政提醒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廉政风险教育,推进党员警示教育常态化。(责任人:曩恩永,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六)紧密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服务型党支部建设,组织党员开展一次“先锋文明岗”位评比活动,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业务指标的顺利完成。(责任人:支部委员;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七)创建学习型党支部,订购相关业务书籍等,发放给全体党员干部,要求认真学习,并组织党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责任人:向馗光;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八)积极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与职工多沟通交流,把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同志动员吸收加入党组织,改善党员队伍结构。(责任人:曩恩永)

(九)认真学习党费收缴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到收缴及时、足额,管理认真、规范,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纳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责任人:杨微)

(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做好服务职工,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协助并参加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有关活动。(责任人:管艳芳)

(十一)在“七一”建党节前,根据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先争优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评选出3—4名优秀党员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并进行表彰。(责任人:支部委员;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十二)“七一”建党节前后,组织全体党员外出参观学习一次。(责任人:支部委员;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十三)在7月份前完成支部换届工作。(责任人:支部委员;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十四)按照州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要到所在社区报到为社区服务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到社区服务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责任人:曩恩永;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十五)党支部于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党员评议工作,并将评议情况及时上报州政府办机关党委。(责任人:支部委员;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十六)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开展元旦、春节前慰问老党员、退休老干部、困难群众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相关慰问活动。并将慰问情况上报上级党组织。(责任人:中心领导班子成员)

(十七)处理中心党建办日常工作(按照州直机关工委工作考核要求完成相关工作)。(责任人:曩恩永)

 

 

 

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

                            2016年1月25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