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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公安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量:837   作者:德宏州公安局  日期:2026/1/29

2025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州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边境治理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力维护全州政治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现将州公安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州公安机关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持集体学和自学相结合,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各党支部专题学、业务培训重点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5年以来,州公安局共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其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第一议题学习32,派发基层党组织重点学习建议清单12次,组织38个基层党支部开展集中研学456次,发放各类学习读物852,州局党委书记、局长专门为全州公安机关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二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2025年是“一规划两纲要”的收官之年,州公安局坚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通过书记讲党课、政治轮训、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研究贯彻意见,确保党中央及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州公安局不折不扣得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加强法治人才队伍保障等各项重点工作如期完成。三是着力推动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办2025年法治督察通知要求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坚持的根本遵循,聚焦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四是加强请示报告牢记“公安姓党”根本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向州委州政府、州委政法委和省公安厅请示报告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捍卫政治安全更加有力。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置于首位,深化反恐怖斗争,深入推进“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强化反恐应急处置演练,牢牢守住不发生恐怖事件的底线二是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主动深化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健全完善一窗通办,全面落实户籍业务跨省通办,做精互联网+车驾管品牌,减少办证材料150万余份,减免费用525万余元;建立警企联系制度,落实少扰慎发要求,走访企业62家,帮助企业整改隐患17;会同检、法印发《德宏州办理涉翡翠玉石诈骗犯罪案件工作指引(试行)》,成立样样好玉石纠纷调解服务队,累计化解玉石纠纷532起,为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旅游警情“1+2+N”反应机制,侦破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9各类经济案件108件,挽回经济损失1565万元,打击经济犯罪效果持续提升。三是边境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暨固边专项行动开展中缅警务执法合作291扎实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污水毒情监测值都呈同比下降态势,现有吸毒人员降至历史最低,牢牢守住不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底线。

(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下发办案中心办理行政案件正面清单民警执法执勤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依托警综平台、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健全执法制度,聚焦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制定出台《德宏州公安机关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管理办法》和《德宏州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行为。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硬要求,继续执行《德宏州公安机关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全州法制部门派员列席局党委会,截至目前全州法制部门共对合同、文件等出具审核意见526。州和五县市局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开展审查合同协议、代理诉讼案件、参与重大案(事)件的研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等相关工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门制定提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成效“突击战”工作任务分工方案,通过门户网站发布通告,向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集,梳理1234512389等热线反映,从行政纠错案件中排查等渠道,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梳理2025年以来行政案件5200余起,组织对271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查,未发现“两违四乱”问题案件,发现瑕疵问题案件105件,已推进完成整改。交管支队制定下发《全州公安交管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损害群众利益未解决的突出问题为切口,通过统一处罚标准、严格执行清单、加强执法监督、优化系统设置等手段,重点整治顶格罚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不规范问题,切实提升全州公安交管部门执法水平二是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执行“五级审核把关”,确保执法办案质量;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和重大行政案件进执法办案中心办理,全年刑事案件集中办理率超过96%三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夯实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硬件基础。规划新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个,其中德宏州(芒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已完成建设正在验收过程中,瑞丽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主体大楼基本完成土建,信息化建设正在招标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州和县市公安局6个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积极发挥职能,先后召开会议13次,下发工作提示函10期、通报2期。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常态化实体化运行州局执法监督管理中心,落实日常巡查通报工作机制,下发日报217期、周报45期、月报11期,并就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问题发工作提示函2三是常态化开展执法质量评查。组织全州法制民警、法制员先后开展12期评查,评查案件345件,及时制发通报推进整改

(七)健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和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和夏季平安护航专项行动实质化解矛盾纠纷7323起,化解率96.2%;建立1+N”涉外涉企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推动907起涉外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活动,抽调全州281名业务骨干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的专项普法工作队,共计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110余次,完成三轮共七次下沉普法工作重点区域清查整治2083次、整治治安乱点677个、对重点行业场所普法3113努力提高群众尊法守法意识。

(八)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定州公安局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细化零违纪16爱警暖警14条措施,队伍教育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二是强化执法教育培训统筹组织各类培训(调训)119批次3325人,注重教官师资储备,开展1期教官扩容培训,吸纳29名优秀民辅警教官加入全州教官队伍。认真落实省厅“抓实一项实战化训练项目”的部署要求,组织“法治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并结合实际需求开展接处警等专项培训和实战演练,期间还以观代训组织民警观摩庭审。三是开展实战练兵。组织开展州公安2025政治轮训+业务培训+警务实战训练三位一体全警轮训3期,519民警、辅警、职工参加培训,期间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政治理论学习,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技术侦查、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等前沿业务课程执法实务培训,通过高强度、系统化的集中淬炼,有力强化了全警政治意识、法治思维和实战素养。各县市公安局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自主培训,全年共举办各项培训151期,参训民警、辅警达6661人次,有效解决了培训“最后一公里”问题,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员练兵的浓厚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5年,州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仍然面临诸多风险挑战,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通过专项检查、案件评查、复盘倒查,发现部分办案民警执法能力不强、办案质量不高;类案指引、执法标准统一、规范执法关键环节等相关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制度执行情况不够理想;部分执法办案场所存在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设备设施损坏等问题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州公安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坚持的根本遵循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立足德宏公安实际,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关键领域、重要环节,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开创法治公安建设新局面,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坚决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责使命

(一)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组织开展好“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到公安工作谋划、决策、落实的各环节、全过程,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公安各项工作。

(二)坚持以规范执法为目标,积极构建全层级全警种、全警情全案件、全流程全要素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一是全面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逐步形成上下贯通,各警种协作高效、机制顺畅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运转体系,构建州县中心为主干、所队案管室为触角的三级执法巡查体系,实现对执法全要素的全流程闭环管控。二紧抓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持续强化中心复合功能,推动办案资源向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聚集。三是聚焦“办案辅助、常态监督、研判调度、问题治理”四项机制建设,紧盯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规范化目标,以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为核心,打通各警种、各层级执法数据链路,全面推进全州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常态化实体运行,形成“源头可溯、过程可控、结果可评、责任可究”的一体化监管格局

(三)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为关键,建立系统完备的执法办案制度体系。积极推动类案办理“经验法则”上升为执法办案“规范指引”,制定完善配套的执法制度规范、办案标准和实战指引,丰富执法办案“工具箱”。聚焦重点领域,着眼关键环节,分警种分部门持续健全相关执法制度规范、办案标准和实战指引,严格办案要求。

(四)维护安全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完善捍卫政治安全工作体系、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体系、公共安全治理体系,抓好重点人管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未成年人保护、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着力完善公安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体系,深化公安改革、创新推进更多便民利民服务保障措施,持续推进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不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一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讲法释法,切实增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敏感问题的能力。二是坚持将法治公安建设与深化“全员人才”队伍建设有机融合,深化全警法律练兵,针对性做好培训送教、案例讲解等活动,集约高效组织专业化、实战化培训,不断提升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三是加强专业化法律人才培养,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完善优进高出、轮岗交流和表彰激励等制度,把精通法律业务、执法实践经验丰富的同志充实到法制队伍,推进法制部门实战化转型,注重在法治公安建设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为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人才保障。

文章来源:法制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