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公安局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 爆破作业审批

浏览量:2623   作者:德宏州公安局  日期:2025/12/1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

爆破作业审批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2.设定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3.实施依据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25)全文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2)具有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评估报告。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实施前款规定的爆破作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企业进行监理,由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警戒。

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25)5  管理要求……

5.1.2  申请

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单位应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见附录A)及下列材料:

a)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持有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b)设计施工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爆破作业合同;

c)安全评估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

d)安全监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监理合同;

e)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评估报告。……

四、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

2)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持有的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3)设计施工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爆破作业合同;

4)安全评估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

5)安全监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监理合同;

6)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评估报告。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实施前款规定的爆破作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企业进行监理,由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警戒。

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25)5  管理要求……

、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申请人申请;

2)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

3)审批机构审查;

4)现场勘验;

5)作出批准的决定/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当场办理

2.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承诺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批文

2.审批结果名称:民用爆炸物品行政许可事项批准决定书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当次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实施前款规定的爆破作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企业进行监理,由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警戒。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批准的范围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实施前款规定的爆破作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企业进行监理,由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警戒。

文章来源:德宏州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