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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恢复)中国国籍获准后登记户口办理指南

浏览量:7196   作者:德宏州公安局  日期:2024/12/30

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恢复)中国国籍获准后登记户口办理指南

外国人、无国籍人申请加入(恢复)中国国籍获准后,本人或监护人应当向拟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户。需要以下材料:

)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公安部批准加入(恢复)中国国籍证明文件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的,可登记在定居地派出所直管公共户或社区集体户。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是否收费:不收费。

 

文章来源:德宏州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