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近日,陇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6月27日晚9时许,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清平乡南宛河芒来大桥段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名男子背着电捕鱼器在南宛河道非法电鱼,民警当场将该名男子抓获,并现场查获非法捕捞工具电捕鱼工具一套,渔获物509条,渔获物经称重2.47千克。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邵某某为满足口腹之欲,于6月27日晚8时30分,到陇川县清平乡南宛河芒来寨子段河道里使用电捕鱼工具电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在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实施非法捕捞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邵某某被陇川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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