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梁河县公安局查处3家足浴服务场所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足浴服务场所经营者被依法处理!
1月21日,梁河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在城区开展酒店宾馆、足浴场所等重点行业场所大清查、大整治“零点”行动中发现,在辖区有3家足浴服务场所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擅自留宿客人。
经调查,涉案3家经营的足浴服务场所未办理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未提交任何备案审批手续,存在较多安全隐患,3家足浴服务场所涉嫌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旅店。经询问,3家足浴服务场所经营者对其擅自让客人留宿店里过夜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该项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构成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梁河县公安局依法对3家足浴服务场所处以5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三家场所取消违规经营。
下一步,梁河县公安局将加大对辖区重点行业场所检查力度,对“黑旅店”坚决发现到位、查证到位、处罚到位、取缔到位,对宾馆和留宿洗浴场所存在的不按实名登记、无证入住、一证登记多人入住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作出处罚。依法严格查处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的场所,并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督促行业场所存在问题及治安隐患的整改落实,全力维护治安秩序,防止违法犯罪活动发生。
警方提示:特种行业需要营业执照和公安部门核查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两证齐全才可经营,若未获得其中一证就擅自经营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会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以罚款、拘留、取缔等新春“大礼包”。请广大群众遇到类似的非法经营场所,积极举报监督,公安机关将对其进行严查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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