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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工作职责有:负责全州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起草有关公安交通管理地方地方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研发运用全州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及智能交通系统;负责道路交通工程设计审查工作;负责设置和维护交通设施;指导、督导维护交通秩序;指导预防、处理交通事故,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警卫和交通管制工作;对各县(市)公安交警大队进行业务指导。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协同共治,交通安全综治体系进一步固化。一是用好用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平台,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深化部门协同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年内,全州公安交警部门报请州和县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14次,州和县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12次,通过党委政府高位统筹、高效推动,进一步巩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二是支队报请州人民政府下发《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报请州委政法委下发《深入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报请州安委办下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各县市大队针对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深入推进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落细落实,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良性互动氛围。三是不断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约谈警示、责任追究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重大交通事故约谈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交通管理应急联合处置等制度的有效运转。年内,共上报交通安全工作专报6期,下发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及预警通报95期,下发“两客一危”车辆违法情况通报9期。四是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协商协作、联勤联动、共建共享工作机制。年内,共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检查27次,下发督办通知、工作提醒函27份,督促整改隐患问题342个,切实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到实处。
2.夯实基础,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整治。一是管好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严把机动车检验关、注册登记关和驾驶人考试关、审验关,及时清零 “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截至10月,全州五类重点车辆的检验率和报废率均达到99%,重点驾驶人的审验率换证达到98%。二是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四个“十百千”工程为依托,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严重隐患的点段积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年内,共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隐患点段17个,报请州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隐患点段82个,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隐患点段46个。目前,州、县两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隐患点段已完成整改128个。三是以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重点攻坚项目为抓手,对全州2018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农村平交路口进行排查,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制定隐患治理的具体措施和治理计划,对全州急需整治的50个农村平交路口进行立项整治。目前已完成50个路口的整治,完成率达100%。
3.严管严治,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一是认真组织并系统推进“六大提升工程”、“五场战役”百日会战、“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支队党委持续派出挂钩督战组和执法小分队深入基层一线督战参战,通过多警种联勤联动,深化“零酒驾”创建,集中加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力度,始终保持严查严重违法的严管高压态势。二是针对我州实际,综合分析研判辖区交通事故规律,以肇事肇祸突出的摩托车交通违法、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切实加大重点人群、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切实加大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科学优化城市核心区及学校、医院、商贸区等重点区域、拥堵点段的交通组织。完善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设计,优化交通信号控制技术,进一步提升交叉口通行效率。今年以来,共摸排优化交叉口交通信号灯122个,渠化交岔路口22个。四是持续组织发动基层派出所、“两站两员”和执法小分队把好守牢路面关口,最大限度确保农村和普通国省道路面见警车、路口见警灯、路段见警察,确保最不放心的地方想得到、看得牢、守得住。
4.宣传先行,文明交通氛围进一步形成。一是持续拓展宣传阵地,发挥新媒体矩阵传播效应,以“两微一抖”为平台创新发展融媒体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2022年,德宏交警微信公众号拥有粉丝15000余人,发布信息1300余篇,点击量60余万次;德宏交警抖音号粉丝就达14.4万余人,发布短视频752条,总播放量4.1亿,点赞达452.1万;德宏交警微博号发布信息1600余篇,浏览量达1000多万。5至7月,在云南公安交警网络传播综合指数抖音排行榜中,德宏交警抖音号连续三个月位列全省第一。7月,德宏交警抖音号以998.82分的端政得分勇夺全国政法抖音影响力排行榜公安篇冠军、凭借全榜最高视频点赞次数夺得总榜亚军。二是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充分利用农村民俗活动、学校收放假、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等契机开展巡回宣传警示教育,在宣传内容的通俗性上下功夫,结合地域、民族、出行方式等特点,开展通俗易懂、指向明确、实用实效、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活动,年内共开展“七进”宣传200余次。三是深入发挥农村“大喇叭”、“两站两员”作用,扎实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全面促进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农村交通安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截至上半年,全州共建设完成交通安全广播站室3215个,建设完成村村通小喇叭5548套,聘请交通安全广播宣传员3260余人,年内共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巡回宣讲140余场次。四是持续开展精准提示警示工作,提高宣传提示的针对性、指向性、有效性。年内,共向社会公布10批突出违法车辆8000余辆次、典型事故案例200余个、高危风险企业500余家和终生禁驾人员10人。通过媒体、网络、手机短信,云南省道路交通信息发布系统等多种渠道,实时提供全方位的动态交通信息服务,发送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信息170万余条。
5.改革创新,便民利民受众面进一步扩大。一是持续推进“互联网+车管所”。群众足不出户就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多项业务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了轻敲键盘、一点鼠标,车管业务一站式办结。截至2022年10月,平台注册用户达35.3万人,通过互联网办理车驾管业务38.8万笔。二是方便群众“就近考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芒市、瑞丽、陇川、盈江设置小型汽车考场,让群众在50公里范围内参加小型汽车考试。截至2022年10月,全州共13230人领取了小型汽车驾驶证,为群众节约费用约3970000.00余元。三是优化车管业务流程。坚持减证便民、简化办事手续,全面落实“四个减免”,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各项业务。截至2022年10月,全州共办理车管业务447288笔,群众少提交110万余份各类材料,为群众减免费用约4040000.00余元。四是“流动车管所”上山下乡开展便民服务。组织车管民警到偏远山区和农村地区开展上门服务,为山区群众和农村群众节省往来城乡办证的费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截至2022年10月,全州车管部门下乡检验摩托车12383辆,摩托车下乡考试1111人,为群众节约费用约1030000.00余元。五是强化“警邮、警保、警医”合作。在全州建立了55个警邮、31个便民点、21个机动车检测机构,72个驾驶人体检机构,让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车管业务,服务半径缩短到3公里。截至2022年10月,全州共办理警邮业务9642笔,警医业务7.7万笔。
6.科技强警,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利用公安交警集成指挥平台、智能查控分析系统,建立“定期”+“重点工作”研判模式,以月为单位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形势研判,科学精准指导全州公安交警科学合理安排勤务,建立完善“警力跟着警情走”“警力跟着车流走”“警力跟着隐患走”的勤务模式,做到早知、早研、早防、早控。年内,支队共制定下发研判分析报告21期,其中重要节点形势研判11期,综合风险研判10期。二是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开展违法嫌疑车辆布控、预警拦截和违法查处以及数据统计分析、信息研判和报告,进一步提升发现、跟踪、研判、布控、拦截嫌疑违法犯罪车辆的能力,有效提升管理效能。年内,共签收有效预警1969次,查获违法车辆1943辆。三是针对边境地区打击走私犯罪特点,应用车辆特征分析平台和集成指挥平台卡口数据对重点时段频繁往来边境地区车辆开展轨迹分析研判。共筛查过车数据进行57300余辆,报送州局打垮办嫌疑车辆1193辆,报送运输管理局嫌疑车辆455辆,分析研判布控嫌疑车辆7441辆,办理假套牌案件3起。四是充分发挥科技支撑的作用,有序开展腾陇高速公路科技管控、国省道防控体系、深化集成指挥平台公安交通信息化项目建设,升级圈层防控卡口,积极开展交通监控设备联网接入和运维管理工作,提升实战效能,助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波次行动和圈层防控工作。年内建设完成高速公路交巡警三大队、四大队及盈江营区信息化项目,进一步完善“情、指、勤、督”一体化的指挥调度体系,实现了对全州四个高速大队的视频调度指挥。
7.统筹兼顾,疫情防控网络进一步织密。统筹抓好公安交管主责主业及疫情防控、边境管控、“查强固”、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等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立足公安交警职能职责,全面打击整治边境地区涉牌涉证、非法营运等违法犯罪,确保边境地区交通秩序逐渐好转,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一是不断健全完善疫情防控过车数据分析研判和视频巡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定路段、定时间、定人员、定职责的管段责任制,切实加强重点道路、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织密路面查缉管控网。年内,共计对5.7万余条过车数据进行排查,筛查出多频次选择在重点时段有绕关避卡嫌疑车1193辆、涉嫌非法营运嫌疑车824辆,重点布控追踪369辆,查获疑似缅籍三非人员2批6人,办理假套牌案件3起。二是严格落实“查隐患、强措施、固屏障”各项工作措施,严厉打击“绕关避卡”违法行为。切实加强与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处等职能部门的联勤联动,扎实开展信息共享、视频资源整合和协助配合,通过24小时不间断开展视频巡查,分析研判嫌疑车辆信息、轨迹动态,推送至相关警种或部门进行深度研判、联合打击。支队认真履行德宏州严防高速公路绕关避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20次,制定下发《德宏严防高速公路绕关避卡工作周报》23期、《德宏州严防高速公路绕关避卡工作专刊》2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装备配备、情报收集、重大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活动安保等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部门决算,是严格按照编报决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在编实有车辆预算定额标准编制,因人员详细数据属涉密内容,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装备配备、情报收集、重大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活动安保等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53,203,152.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09,787.58元,占总收入的98.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93,365.23元,占总收入的1.8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690,410.86元,下降11.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683,776.09元,下降12.83%;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增加993,365.23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53,182,274.98元。其中:基本支出25,246,071.70元,占总支出的47.47%;项目支出27,936,203.28元,占总支出的52.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891,245.77元,下降12.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34,527.56元,增长12.65%;项目支出减少10,725,773.33元,下降27.7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246,07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978,930.99元,占基本支出的91.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67,140.71元,占基本支出的8.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936,203.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辅警人员及运行专项经费12,857,751.94元用于发放辅警工资、社保及单位运行支出,车管业务专项经费9,045,817.40元用于采购车管业务物资等支出,业务装备经费1,851,186.74元主要用于采购装备物资支出,公安交管科技信息化建设经费1,739,207.20元主要用于信息化项目建设支出,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经费1,161,900.00元用于业务技术用房配套设备采购等支出,专案涉案车辆处理工作经费750,000.00元用于专案支出,道路管理宣传支出530,340.00元用于宣传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387,980.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1%。与上年相比减少8,600,622.10元,下降14.1%,主要原因信息化建设项目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8,296,26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单位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装备购置等开支;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1,38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4,570.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缴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35,7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4,081.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1,453.3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2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4,081.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1,453.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车辆购置支出未执行;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49,304.37元,下降4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50,474.37元,下降48.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70.00元,增长80.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车辆购置支出未执行;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主要车辆管理勤务需要。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工作组来单位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7,140.71元,比上年增加346,621.08元,增长18.05%,主要原因支队民辅警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水电、印刷、差旅、零星维修(维护)等基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产总额79,322,388.78元,其中,流动资产4,616,921.09元,固定资产13,306,550.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5,527,940.49元,无形资产5,870,976.68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9,225.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32,938.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318,27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54,442.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28,23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6,204.4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41,642.4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6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禁毒、反恐怖、国内安全保卫、治安、刑事技术侦察等项目支出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为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依法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 06ZNSGUZKB24011511120015CB6D77]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12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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