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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53262   作者:德宏州公安局  日期:2022/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德宏州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涵盖了2021年德宏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德宏州公安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dh.gov.cn/gaj/Web/_F0_0_4V4YIH9I7598C9852F7C4E73A4.ht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德宏州公安局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环东路州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10楼,联系电话:0692—219311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德宏州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回应社会关切期盼。通过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州公安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396条,通过德宏长安网发布信息174条,在各级新闻媒体刊播稿件416篇(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5032条,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和公共资源采购项目信息公开17次。对新推出的进一步规范“微户政”审批处理、延时服务精细化、户籍业务下乡进村、户口簿换领和补领免费等便民利民措施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新闻通气会等方式,对2021年陆续实施的交通管理12条便民利民措施进行广泛宣传。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出入境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年内办理3件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并网上公开5件(1件涉密),获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交办督办单位肯定和认可。

(二)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围绕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进行深度解读。年内,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17项车驾管业务进派出所》《2021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等政策,并同步开展解读工作,为群众及时掌握政策、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利。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动态调整领导简介。二是更新发布了《德宏州公安局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提供在线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进一步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年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不断提高栏目信息公开水平和查阅便利化。二是全面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检自查工作,做优做强主账号,清理整合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账号,坚决关停注销无力运维账号。三是完成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全面做好“12345”热线受理、诉求办理等工作。年内共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群众来电62起,办结率达到100%。

(五)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教育培训,严格落实“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07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66

行政强制

29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87.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还需要加强,教育培训需要强化,工作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二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意识树得不够牢,个别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公开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方法还较为局限,解读效果有待提升。

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党中央、省、州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全面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方面工作,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应对、回应关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项公开业务工作的配套措施、机制,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推动公开工作落实到办事办文办会各环节。二是规范流程、严格把关,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使用和公开发布、解读、回应、互动等各项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州公安局重要文件、重大政策出台同步起草、同步标注公开属性、同步制定解读方案机制,多形式进行解读回应。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推动有关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公众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渠道。五是坚持“依法规范、集约节约、突出政务、强化服务、确保安全”原则,规范州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成为州公安局发布警务信息、宣传政策法规、便民利民服务的重要窗口,成为提供行政审批、办事服务、查询反馈的重要平台,成为接受群众意见建议、问题咨询、监督投诉的重要渠道,成为推进“互联网+政务”发展、改进行政管理方式、促进执法规范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载体。六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六稳”、“六保”、疫情防控、校园安全、乡村振兴、食药环旅及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等,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德宏州公安局

                              2022年1月30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