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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德宏州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量:33678   作者:德宏州公安局  日期:2020/12/24


2020年德宏州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在省公安厅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德宏州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以履行公安职能、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为着力点,依法全面履行公安职能,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和民警执法能力,努力推进全州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为加快法治德宏建设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按照《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0年德宏州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厘清部门警种岗位职责。年内,州公安局结合实际,深刻剖析部门和警种职责不清、岗位不明晰、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制定出台《德宏州公安局岗位职责规范》,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标准、业务工作标准、岗位素质要求。二是全面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经过认真梳理,截至目前,全州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为:行政许可、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4类53项24子项,权责清单行政职权3类31项13子项,行政职权对应“责任事项”174项、“追责情形”204项。三是深化十办举措(指导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就近办、延期办、快速办、减证办、邮递办)充分运用国家禁毒大数据云南中心、云南反恐大数据中心、云南公安大数据中心“三位一体”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大力推广“一网查”“一窗办”,积极推进智慧交通、智慧安防等建设,为群众办理户口、证照和交管等业务提供更多、更精准、更人性化的便民服务。四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年内自助申领身份证4945万份,“微户政”受理业务22.1万件,实现“最多跑一次”73.4万件,累计让群众少提供各类材料120万份,减免费用71万余元;办理边境旅游出入境证件1542人,为362家从事边境贸易的公司、企业、个体办理备案登记,签发出入境通行证2984本。通过“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优化营商环境。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扎实落实上级要求的不再提供或取消证明事项工作。交警部门将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通过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运用平台推送到“信用中国网”,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六是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州公安局的组织指挥下,全州公安机关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迅速启动战时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涉疫风险排查稳控,突出抓好公安监所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特别是缅甸疫情输入风险剧增和瑞丽发生输入性疫情病例后,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州公安局以打偷渡和加强社会面管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作为全州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提出“四防十控”工作举措,聚焦防疫打跨“三查四告知”等专项行动,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有效管控社会治安要素,努力消除境外疫情输入风险隐患。设置边境一线封控点869个、21个抵边警务室、10支抵边执勤分队等力量;阻断非法通道、便道269条,取缔非法渡口19个,拆除非法便桥20余座。“9.12”瑞丽疫情发生以来,累计投入警力30万余人次,分析研判疫情数据20万余条,核查境内外疫情风险人员2.4万余人,抓获偷渡人员1073人,切实筑牢从境外到国门、从国门到家门的全链条防线,为确保打赢边境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清理现有制度。年内,州公安局专门成立了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现行制度进行“废、改、立”,建立一批管用实用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通过对全局24个部门警种的175个制度进行清理,清理意见为:废止69个、修改17个、继续适用67个、起草制定22个。二是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年内制定下发《德宏州公安机关领导办案规定》《德宏州公安机关法制员工作规范(试行)》《德宏州公安机关案件办理审核审批工作规定》《德宏州公安机关重点办案环节法制审核把关制度》《德宏州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履行法定程序。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州公安局专门作出要求:凡是涉及规定范围内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五个法定程序;对提交局党委会审议的事项,必须先期进行征求意见和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其中涉及的财务事项要求警保、督察、法制部门全程列席。二是修订下发《德宏州公安局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制度》。制度明确聘请法律顾问的资格、人数、方式、期限、权利、义务等,确保法律顾问和专家参与到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中,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规范,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门制定《德宏州公安机关执法公示实施细则》《德宏州公安机关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定》《德宏州公安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强化案件审核监督,并为执法执勤民警配发执法记录仪146台、执法记录仪采集站16台,确保执法活动安全规范全过程录音录像,保障三项制度的推行落到实处。二是抓实严打整治不动摇。以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为牵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电信网络诈骗及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共破获刑事案件2160起抓获1832人,破获经济案件123起抓获213人、挽回损失4022.2万元,查处治安案件1.5万余起、交通违法案件44.2万起;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4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08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87件。成功侦破全国扫黑办督办的“8.29”系列涉黑涉恶案件,为全国、全省打击跨境黑恶犯罪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德宏经验”。三是创新侦查技战法。依托“五+N”情报研判机制,强化情报信息搜集研判,整合警力、资源、技术、手段,组建打跨、打电诈、打走私、禁毒合成作战专班,建立大数据模式下合成作战警务工作新机制。总结推广运用打跨犯罪技战法,成功挖掘50余个跨境犯罪团伙的犯罪证据,有效破解了打击跨境犯罪取证难、质证难、打处难等瓶颈问题,反电诈本地案件破案率从0.87%提升至42%,为持续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德宏智慧”。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内部执法监督管理。依托警综平台,推进公安大数据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审核把关执法质量、排查梳理执法问题、监督管理执法行为。开展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智能风险监督”功能操作培训,推动“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在州内上线运行。严格执行五级审核监督把关制,2019年11月2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全州法制部门共审核案件2.38万余件3万余人。组织开展接处警、受立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撤销案件、涉疫案件以及涉民营企业案件等专项检查。健全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狠抓案件审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德宏州公安机关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有效防止执法过错和冤假错案的发生。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办法》,制定出台《德宏州公安机关办理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规定》,有效保障民警执法活动,激励公安民警担当作为。二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服务的双向职能作用。州公安局审计部门持续开展财务收支月审计月监督,聘请第三方重点对独立核算部门进行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并配合州纪委监察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等工作。年内开展投资项目审计16个,审计总金额1095.44万元,审减资金98.2万元;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州级公安机关(含独立核算的内设部门)财务收支审计报告6份,共审计资金31112.99万元,审计发现不规范资金427.43万元,发现问题39个。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德宏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德宏警方”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强信息发布、开展政策解读,在州、县(市)两级政府政务大厅和出入境办证大厅设置电子屏,向群众公开办理户口、身份证,以及出入境相关证件的条件、流程、注意事项、收费标准和依据,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制定下发《德宏州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实施细则》,全面推进执法公开,截止11月30日,州公安局办案部门依托警综平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共计110条,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2条、刑事案件受理立案等104条、采取拘留强制措施3条、行政复议决定书1条。四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年内州公安局主办的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3件、州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5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办理结果为A类6件、B类2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州公安局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同时积极做好6件建议提案的协办工作,圆满完成了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五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全州公安窗口统一设置“服务满意度评价器”,搭建网上警务评议系统,设立12389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倒逼已出台的措施落地落实;推行网络公开,强化媒体宣传,开通警务微博和德宏公安、五县市公安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警情通报和工作动态,对群众留言和提问进行答复,并积极联系新闻广播、电视台和报刊杂志,广泛宣传德宏公安亮点工作、典型案件、先进人物和事迹,提升全州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六)健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和矛盾预防化解机制。一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全力防范化解社会风险隐患。治安部门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滚动排查、风险预警评估、分析研判、多警联动监测、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专案经营、重大节点管控和责任倒查追究等机制,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788起,化解759件,化解率为96.32%,未发生进京赴昆上访情况。经过近10年来的探索实践,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全州公安交警系统全面推行,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已成为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极其重要的方式之一。二是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刑事复议(复核)案件。年内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最终作出决定终止2件、维持1件;受理刑事复核案件9件,最终作出决定终止1件、维持5件、撤销1件、中止1件,目前在办1件;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案件1件,最终作出限期重新作出决定。

(七)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抓实领导干部学习。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年内全州公安机关共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4次(其中州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三会一课”学习3229次。二是抓实专题培训。采取“理论+实操+研讨”的培训方式,对州县(市)公安局领导、部门警种领导、基层民警,分层次进行实操培训,先后开展接处警、受立案、“三查三告知”、外籍人员管理、“放管服”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领导和民警应用大数据系统平台分析研判和开展执法管理行为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抓实教官培训。州公安局共有警务实战教官35名、区域教官15名、法制教官85名,注重依托教官培训素质提升,通过教官学习掌握相关技能,再把工作技能传授给其他基层民警,有效提升了基层民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四是抓实法制民警大练兵培训。制定《德宏州公安机关法制民警2020年实战大练兵工作实施方案》,全州公安法制部门牵头组织开展集中培训76次5530人、送教上门74次302人,并先后7次组织民警旁听涉黑涉恶犯罪、重特大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庭审,不断增强办案民警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通过全州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从严管党治警的任务依然艰巨。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队伍违法违纪苗头隐患仍然存在,队伍学习力、执行力、落实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队伍能力素质、执法规范与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存在较大差距,应急处突能力亟待增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警务保障不力,应用大数据防范管控、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二)维护边境安宁的任务依然艰巨。缅甸局势动荡,劝和促谈、止战维稳任务繁重,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加大,因边而生的毒、赌、走私、电诈、偷渡、三非等问题屡打不绝,打击整治工作稍有松懈极易反弹,边境管控“点”“线”“面”脱节,“9.12”“10.8”等事件暴露出外籍人员漏管失控情况突出,立体化防控体系实战化运用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管边控边任务艰巨繁重。

(三)法治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部分基层民警的法律素质、执法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公安执法工作的现实需要。加强法治公安专业技术人才建设方面存在较大缺口,特别是法医、痕迹物证、技术侦察、交通管理、心理学、计算机管理、法学等人才匮乏,专业技术人才质弱量少,急需通过公开招警招录专业技术人才。

(四)执法监督力量不足。作为执法监督的主责部门,全州公安机关目前在编在岗法制民警共有56人,同比减少17人,下降23%。由于预审部门的组建,部分法制民警被抽调到预审部门,加之加上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业务移交法制部门承接,刚刚启用的“云南智慧法治平台”以及即将运行的执法监督平台,法制部门法制民警将会面临极大的工作压力,现有法制警力与当前案件审核、执法监督指导工作等繁重的任务不相匹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制审核监督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五)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推进缓慢。在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即“一平台三中心”项目建设过程中,计划由州局统筹,全州一盘棋统一实施,初步预算达到数千万,受资金、场地等诸多因素影响,项目难以顺利推进。另外,在项目开展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全州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部分执法办案场所闲置情况突出,由于办案区设备老化、损坏严重,光盘图像不清晰、声音不清楚,有的派出所宁愿舍近求远到县市局的执法办案区开展讯询问工作。

三、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年来,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州公安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公安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谋划部署,重大案件亲自分析研究,强化措施落地落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州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完成了既定的目标,有力维护了全州社会治安大局总体平稳有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专门成立由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主任,分管法制副局长为常务副主任,其他州局党委委员为副主任,各相关局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公安局依法治州委员会和州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以两个委员会为依托,州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公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全州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同时,加强执法经费保障,对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边境维稳等工作给予保障和投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组织全州公安机关扎实开展“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和“三个规定”执行“回头看”,以每季度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为抓手,建立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体系,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力度,队伍纪律作风明显好转,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德宏公安铁军取得明显成效。

(三)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执法办案全领域覆盖、全要素管理、全流程监督。一是强化整治执法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源头管控,持续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接处警、受立案、侦查办案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梳理排查出受立案、取保候审案件中存在的8大方面33类问题,下发整治“受立案”“取保候审”突出问题清单和周推进表,完成了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3497件取保候审案件的案件清理、整改及评查、倒查工作,对年内受立案中存在的违规立案、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等不合法、不规范问题进行梳理排查评查,挂牌整治推进工作。二是全面推行刑事案件重点环节“一把手”审批制度。针对公安内部违法违纪问题易发多发在强制措施适用环节及网外流转案件侦办过程中的情况,州局党委明令要求全州公安机关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撤销案件等重点环节以及网外流转案件,必须经过州和县市局“一把手”审批,并通过每案必评的方式进行案件评查,基本杜绝民警违规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网外流转办理案件,有效堵塞基层执法风险漏洞。三是推行领导办案制。出台《德宏州公安机关领导办案规定》,硬性规定分管业务局领导、办案部门领导“必须办案”,从县市局及州局局直部门领导,到基层派出所领导主办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各不少于1件,明确规定应办案未办案的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将评定为不称职。截止2020年10月,全州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应主办案件1349件,最终实际主办案件1461件,完成率108.3%,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执法素质和能力。四是完成预审机构组建。年内州局及五个县市局均组建完成预审机构,充实配备预审民警72人。预审部门成立以来,积极主动参与重大疑难案件侦办,确保刑事案件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保证办案时效、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中发挥出了明显作用,为全州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竖起了一道重要的“防火墙”。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全州公安机关将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履行公安职能,努力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丰富学习宣传的形式载体,通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专题会、党小组学习会、专题党课、政治轮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贯彻活动,各级领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带头悟、带头行,切实把全会精神和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转化为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进一步深化履行职能职责。切实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重要抓手,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任务,进一步强化维护边境安全、反恐防暴、禁毒、法治公安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力以赴保安全、护稳定、抓改革、促发展,为实现德宏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进一步深化执法监督。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三级五个环节”审核监督把关,强化日常审核和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统筹项目建设,全力打造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在借鉴友邻地区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克服困难,全面推动实施全州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平台、执法办案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即“一平台三中心”项目建设,确保明年顺利完成建设任务。

(四)进一步深化公安改革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把“民意”“ 民生”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聚焦人民群众办事创业中的“难点”问题,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德宏公安“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拓宽监督方式和渠道,深入推行执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强化受立案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对接沟通;继续推进领导办案,执行刑事案件重点环节“一把手”审批制度,有效防止违规违法办案。

(五)进一步深化公安队伍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持续整治队伍中存在的顽瘴痼疾,健全完善队伍管理长效长治的制度机制;持续深化全警实战大练兵,抓实教育培训,全方位、全角度、多方式、多渠道对执法民警开展执法培训,大力加强民警队伍能力建设。把严的要求贯穿于管党治警的全过程,健全以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为抓手的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体系,完善报警求助和窗口服务群众监督评价回访工作机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扎实抓好爱警暖警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持续深化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自豪感,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德宏公安铁军。  

 

                             德宏州公安局

                           2020年12月15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