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公安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2020年,在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州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六稳”“六保”,落实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中心任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的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以来,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不断拓展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在各级新闻媒体刊播稿件238篇(条),其中:其中:中央级47篇(条),省级81篇(条),州级110篇(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53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400条、条例规定和制度3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2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8条、计划总结及报告3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信息1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2条,“六稳”“六保”14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2553条,其中:微信发布1207条、微博发布358条、今日头条号发布558条、抖音发布240条、快手发布190条。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广使用“执法公开管理平台”深入推进执法公示制度,依托“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的“微警务”功能开发了移动端执法公开模块,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对全社会公开、刑事案件环节信息对法定特定对象公开的目标。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通过州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透明度,让办事群众对是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取,进一步提高公安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不断强化对保安服务、寄递物流、旅店宾馆等行业场所的治安监管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将对企业检查情况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向社会公开,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形成监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认真对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云南省州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及有关工作要求,组织梳理认领完成权责清单,涉及行政职权中行政许可、行政奖励、其他行政职权3类共计40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74项,“追责情形”共计204项,同时将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在“云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公开。针对州公安局的119项政务服务事项,在“云南政务服务统一业务办理系统”中完成了事项模板配置。目前,已实现了除涉密事项及跳转其他网站办理事项外,办事人通过云南政务服务平台或办事通APP事项申请办理的,每个环节均会通过手机短信提醒,办事进度及结果对办事人公开。
(三)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州公安机关迅速启动战时工作机制,切实抓好“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战疫情”各项措施落实。认真做好各类涉疫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完成调研信息专报简报430余份、工作统计报表446份,推送信息10余万条,为疫情防控提供精准有效的决策依据。2月28日,在政府网站我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公安交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10项措施。同时,加大疫情防控、边境管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社会化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管边控边、打击犯罪和疫情防控工作。
(四)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深入推进“食药环旅农”等治安突出问题治理,围绕改善民生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工作。部署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化。
二、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一)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公安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进行公开。积极依托政府网站和相关渠道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情况。围绕“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基本目录、指南。
(二)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流程。系统梳理了制作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进行调整更新,同时提供了相关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进一步便利群众办事。
(三)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着眼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并同步开展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签署、同步部署,积极推进政策解读规范化。
(四)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按要求及时梳理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目录,推进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公安机关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五)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工作。依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和申请办理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今年以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规进行了妥善回复。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依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内容质量关。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网站及新媒体运维,确保内容鲜活、网站及新媒体活跃,不断推进规范化管理。
(二)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州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部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规范设置子栏目,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及时发布并适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促进平台规范化建设。
四、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一名分管副局长作为负责同志,统筹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要工作、上级传发的重要文件均由局领导进行研究部署,推进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并通过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等方式,促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二)健全组织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置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了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德宏州公安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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