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公安局

治安支队职能

浏览量:9504   作者:  日期:2017/11/10

 

1、负责全州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管理全州社会治安秩序;2、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侦办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3、负责全州常住人口、重点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户籍管理工作;4、负责全州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管理工作;5、负责全州特种行业以及养犬管理工作;6、负责全州派出所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7、组织、指挥、协调全州各类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8、负责全州大型活动、重要会议、重要警卫任务的防爆安检工作,处置全州范围内可疑爆炸物;9、指导全州保安服务业和机动车营运行业工作;10、负责查处危害校园安全的案()件和指导校园安保工作;11、负责边境地区黄、赌、毒品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和整治工作;12、负责防范查处打击境外枪弹流入的案件等。

同时,治安支队除依法依规履行上述任务外,还担负承办着州政府和州公安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如:全州公安机关中缅油气管道安全保卫工作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全州公安机关及州局机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开展、考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全州社会综合治理实有人口管理专项工作组和校园安保、治安整治、社会管理创新、平安创建等专项组工作;全州公安机关涉及安全生产、旅游警察、食品药品环境安全监管、“低慢小”航空器治安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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