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有:负责全州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起草有关公安交通管理地方地方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研发运用全州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及智能交通系统;负责道路交通工程设计审查工作;负责设置和维护交通设施;指导、督导维护交通秩序;指导预防、处理交通事故,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警卫和交通管制工作;对各县(市)公安交警大队进行业务指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交警支队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现有民警106人,职工11人,退休27人,遗属1人。支队队下设12个部门(9个综合部门,2个直属大队,1个车管所),实有车辆37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交警支队决算总收入31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1万元,占总收入的94.92%;其他收入160.5万元,占总收入的5.0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30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4万元,占总支出的40.52%;项目支出1802.7万元,占总支出的59.4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交警支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2.19万元,增幅34.07%。主要原因是新成立了芒市,瑞丽两个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人员增加40人。人员开支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9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25万元,减幅0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3.07%。与上年对比增加307.11万元,原因为新成立了芒市,瑞丽两个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机构、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7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25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1%。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595.8万元,道路交通管理1841.5万元,信息化建设88万元,其他公安支出52.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万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15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51.7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25.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7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17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45.3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建两个大队购买执勤执法车辆5辆。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数 |
增减数 |
说明 |
|
一、公务接待 |
81,711.00 |
135,384.00 |
-53673 |
|
|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
587,056.20 |
667,958.42 |
-80902.22 |
|
|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 |
1,587,813.68 |
0 |
1587813.68 |
新购置车辆5辆 |
|
合计 |
2,256,580.88 |
803,342.42 |
1453238.46 |
新购置车辆5辆 |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购置公务用车5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7万元。其中:购置费158.7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203人,接待费开支8.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5.37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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