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和《德宏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德政办发〔2019〕27号)要求,按照省、州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州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德宏州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
负责人:郑定玺
执法区域:德宏州
执法类别:防震减灾
办公地址:德宏州芒市勐焕街道仙池路44号
监督电话:0692-2121057
邮编:6784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行政执法规定》《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云南省地震监测管理规定》等。
凡在德宏州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机关和组织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州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并予以公告。
德宏州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德宏州司法局投诉电话:0692-2134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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