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防震减灾局

德宏州防震减灾局政务公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

浏览量:20957   作者:  日期:2019/2/13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出台局机关规范性文件,以本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各科、室、中心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第三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科、室、中心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公开平台。州防震减灾局门户网站是本局规范性文件、以州防震减灾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德宏州防震减灾局网站上网公开。

第五条  职责分工。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中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科、室、中心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条  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中心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科、室、中心在起草州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州防震减灾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科、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三)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局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州委、州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科、室、中心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州防震减灾局网站进行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州委、州政府办审查。

第七条  队伍建设。各科、室、中心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八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科、室、中心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九条  本制度由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2017年5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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