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防震减灾局

德宏州防震减灾局关于对2017年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浏览量:22003   作者:  日期:2017/11/18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3.5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89.01万元,行政运行政193.9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住房改革20.57万元)。与上年的304.86万元增加了98.71万元,增加32.37%

2017年德宏州防震减灾局部门预算总支出403.57万元,(基本支出303.57万元,占总支出的75.22%,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24.78%。)。与上年的304.86万元增加98.71万元,增加32.37%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共有在职人员20,财政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6.86万元。其中:一般公用经费10万元,(用于办公费3.35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1.26万元,差旅费0.55万元,邮电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5元,其他一般公用经费3.7万元)。其他交通费16.86万元(用于公务交通补贴)。退休人员12,财政预算安排离退休公用经费0.6万元。

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文章来源:德宏州防震减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