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防震减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震标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监督、检查全州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订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意见,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州的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经费投入机制。
(三)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体系;规划和布局全州地震监测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全州地震监测台网(站);制定全州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全州震情监视跟踪;对全州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监督检查地震烈度区划图和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使用情况;负责全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州地震灾害预测。
(五)承担州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地震信息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参与制定德宏州地震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
(六)承担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攻关成果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事项;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防震减灾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八)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