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发展改革局:
报来《芒市发展改革局关于核准芒市220kV坝托变站内崩山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的请示》(芒发改请〔2025〕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能法改〔2017〕88号)有关要求与规定,结合有关部门审查意见和咨询机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220kV坝托变站内崩山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603-533100-04-02-441668)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220kV坝托变站内崩山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的建设是为保障崩山光伏发电项目送出需要,促进新能源发展,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德宏州芒市遮放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220kV坝托变220kV配电装置预留备用场地扩建1个出线间隔至崩山光伏发电项目。220kV配电装置采用双母线接线,本期维持。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220kV坝托变站内崩山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静态总投资271万元,动态总投资27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按20%计由项目单位自筹,剩余所需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
五、项目已取得所需支撑性文件
(一)中国共产党德宏州委政法委员会《德宏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情况回执单》(2025第31号)
(二)《德宏州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220kV坝托变站内崩山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审查意见》(德投审申发〔2026〕4号)
(三)不动产权证书(云〔2019〕芒市不动产权第0006931号)
六、请芒市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内容进行建设。
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衔接,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芒市发展改革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八、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项未达到国家规定合同金额不进行招标;其他项中智慧工地建设费及改扩建项目施工专项补助费、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结算审核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生产准备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应当进入云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中央管理企业招标按国家相关规定也可使用自由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但应当通过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系统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接受监督管理。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各项审批及开工手续,向各级主管部门上报专项报告,尽快取得相关文件批复。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州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核准之日起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州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
附件1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220kV坝托变站内崩山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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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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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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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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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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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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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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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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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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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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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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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及说明: 该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项未达到国家规定合同金额不进行招标;其他项中智慧工地建设费及改扩建项目施工专项补助费、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结算审核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生产准备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026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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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220kV坝托变站内崩山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 知 人: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告知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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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