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司法助力诚信建设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浏览量:836   作者:  日期:2025/12/29


为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提升社会公众诚实信用意识,盈江法院在2025年10月积极开展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契约”方式,引导诚信诉讼

为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保障其合法权利,履行法律义务,诚信参与诉讼,诉讼全程均要求各方实事求是陈述案件事实,不得进行虚假诉讼。在庭审前要求当事人签署“保证书”,以书面的方式告知当事人应当诚信诉讼,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风险,以此约束各方以正确的方式、诚信的态度参与诉讼,维护诉讼秩序和社会诚信建设。

“拉黑”方式,惩戒失信人员

为充分发挥司法引领作用,以司法实践弘扬诚信、惩戒失信,在整个诉讼过程多次告知失信可能面临的后果,对以达成和解和通过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发送《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告知针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将会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会被各金融机构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无法申领信用卡,无法办理贷款业务。法院还将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公共场所的LED显示屏等载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立即采取财产查控措施,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财付通、支付宝、车辆、不动产、工商登记信息等进行进行查询,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对其实施信用惩戒。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风气。

“宣传”方式,源头化解纠纷

为引导企业树立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主动走进企业、群众中去,近期,我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州盈江供电局开展普法讲座,针对电力相关的法律法规、民法典相关条文、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等方面进行宣传,并向企业员工发放《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德宏州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宣传册》等宣传材料,呼吁所有企业提升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诚信经营、合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

在院内宣传栏、电子宣传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诚信建设宣传视频,增强群众诚信意识。同时通过盈江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官方账户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进行重点宣传,推动形成守信践诺的良好社会风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充分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下一步,盈江法院将不断助力社会诚信建设,通过司法引导企业强化法治意识,增强群众的契约精神,以法治力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诚信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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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盈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