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诚实守信的行为规范,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诚信意识,持续打造“信用瑞丽”城市名片,5月17日,瑞丽市医保局开展《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宣传学习活动。
会上,围绕《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作了详细解读和认真学习,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信息修复”等内容作了进一步分析,要求每一名干部职工要带头塑造“模范守信、带头守信”的良好形象。
瑞丽市医保局16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学习。通过学习,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信用意识,营造了“知信、守信、重信”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