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切实筑牢守信基石。8月26日,陇川县民政局按照《陇川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贯工作的函》的要求,利用行政学习会积极组织开展《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专题学习。
《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共八章六十五条,主要规范了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法律责任等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对构建诚信社会、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在日常生活中要讲诚实、重信用,每一位干部职工、每一个民政机构都成为《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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