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诚信文化,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按照《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要求,2024年10月29日上午,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专题学习。
会上,集中学习《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内容,使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构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详细解读了《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总则、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社会信用建设等内容。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有力有序抓好工作落实,发挥好生态环境领域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一是持续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条例》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二是及时、准确报送“双公示”等信用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三是结合生态环境领域特点做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四是做好信用修复等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工作。
下一步,州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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