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20kV瑞丽变 站内汉弄200MW/400MW·h共享储能 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 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浏览量:5514   作者:水电科  日期:2025/5/6

瑞丽市发展改革局

你们报来《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220kV瑞丽变站内汉弄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的请示》(瑞发改字〔2025〕38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能法改〔2017〕88号)有关要求与规定,结合有关部门审查意见和咨询机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220kV瑞丽变站内汉弄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504-533100-04-01-636791)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220kV瑞丽变站内汉弄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可满足瑞丽市汉弄220kV变电站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并网接入需要,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单位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德宏州瑞丽市。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在220kV瑞丽变扩建1个220kV间隔。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15万元,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德宏供电局关于征求3个新能源建设项目土地事项的回函》

(二)中国共产党德宏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德宏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情况回执单》(2025第16号

六、请瑞丽市发展改革局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内容进行建设。

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衔接,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项目单位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八、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瑞丽市发展改革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各项审批及开工手续,向各级主管部门上报专项报告,尽快取得相关文件批复。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州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核准之日起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州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220kV瑞丽变站内汉弄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

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及说明:

该项目所涉及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及其他建设内容等合同估算价未达到招标标准,无需招标。

2025430


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220kV瑞丽变站内汉弄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送出配套22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知人: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告知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

                                                      2025年4月30日

文章来源:水电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