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德宏州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专班的通知

浏览量:5854   作者: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4/11/5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德宏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德宏州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进一步健全和理顺天然气价格管理工作,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德宏州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专班(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成员

总召集人:张芝能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杨翰全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琛琛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员:蔺以能 州委网信办副主任

   州民政局三级调研员

   州司法局副局长

高文春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闵勇胜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蒋自成 芒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瑞丽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沙振东 陇川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彭晓波 盈江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龚帮仙 梁河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何小琴 德宏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翰全同志兼任,专班各成员单位指定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同时为办公室成员。工作专班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全面组织、协调推进天然气配气价格改革工作、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和居民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调整等价格改革工作;起草修订改革方案,组织召开听证会等具体改革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职责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会同各职能部门推进天然气配气价格改革工作、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和居民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调整等价格改革工作,牵头起草修订改革方案,组织召开听证会等具体改革工作。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总体牵头统筹推进德宏州城镇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项工作。

州市场监管局:监督企业落实有关价格政策,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州司法局: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在有关工作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并指导承办单位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州民政局:结合职能职责对改革落实保障群体的保障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州农业农村局:结合职能职责对农村使用天然气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州委网信办:加强涉天然气价格改革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及时指导涉事属地和涉事部门开展舆情处置工作。统筹州内融媒体中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州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统一部署,做好有关改革的配合工作。

德宏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根据工作专班的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改革工作,实事求是提供资料。

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根据工作专班的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改革工作,实事求是提供资料。

三、工作机制

(一)沟通汇报制度。各成员单位对应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沟通联络等工作,实现成员单位之间信息的互通共享。

(二)会议制度。工作专班根据工作进度要求召集成员单位适时召开协调会议,统筹研究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促进有关责任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协调联动、共同发力,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于每周报送本领域工作推进情况、亮点和经验做法(包含但不限于本单位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做法成效、困难问题、需要协调解决事项、下步工作打算等),重要工作适时报送,具体由工作专班汇总审核后,报送领导小组研究。

(四)集中办公。为方便沟通交流,加快工作进度,根据工作进展需要,由州发展改革委根据工作需要从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在州发展改革委集中办公,推动破解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配合。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提高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改革决策部署要求,深化部门联动,及时加强沟通协同,确保信息畅达,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促进工作机制有序开展、高效运转。

(二)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和解读有关政策和报道改革信息,有效措施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专班属重大工作阶段性领导机制,不作为州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完成后(2025年6月底前)自动撤销。工作专班成员及联络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