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德宏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的公示

浏览量:5173   作者:社会发展科  日期:2024/6/3

按照《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德政发〔2017〕118号)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现将《德宏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6月4日至611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与州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联系,联系电话:0692-3990575

 [附件: 德宏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公示稿)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6月3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