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云南省营商环境奖”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浏览量:3303   作者:政策法规科  日期:2024/5/14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营商环境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发改办公2023〕1328号)要求,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初审会议,确定了初审通过的推荐对象名单。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经德宏州“云南省营商环境奖”评选表彰推荐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核,确定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吴毕文、李明为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将推荐对象及简要事迹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

简要事迹: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作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先行先试、敢闯敢试,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攻坚提质,持续提升服务水平,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工作亮点频出。全面统筹全市营商环境工作。全力以赴在优化流程、细化服务、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服务企业见成效”。承接落实“服务企业每周见面会”,组织召开市级服务企业每周见面会32期,推动各部门召开企业见面会756次,在政府官网上设置“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

平台”专栏,实现问题收集、交办、回应“线上线下”结合推进,问题办结率线下92.5%、线上84.4%,得到企业广泛好评。同时,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主动上门服务、精准快速解决问题,及时主动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引进、落地、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下一步,将以荣誉为新起点,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瑞丽国际口岸城市建设。

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一)吴毕文,男,汉族,1989年4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3年参加工作,现任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简要事迹:吴毕文同志始终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工作目标,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要工作抓手,围绕中央、省、州、县工作方针持续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抓好宏观经济运行。组织编制完成《陇川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和《陇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规划暨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围绕各项指标统筹抓好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全面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等重要安排部署,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重要抓手,针对企业面对的难点、痛点和部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重点督导督查,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有效处理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平台中涉及陇川的投诉举报案件,截至目前平台案件销号率实现100%。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通过组织开展县委县政府与企业家座谈会议、政府部门政企见面座谈会议、当面见企业等活动形式,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三是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2023年,全县实有经营主体18957户,同比增长19.08%,较2022年底净增3039户,超过州下达目标1208户。其中,企业增长15.46%,个体工商户增长20.05%。

(二)李明,男,汉族,1988年8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2年参加工作,现任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营商办工作人员。

简要事迹:李明作为盈江县营商环境工作具体负责的人员,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努力,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和集体责任感。一是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会同营商环境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密切协商推进工作;定期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衔接,努力争取各级各类支持;定期跟踪任务落实情况,发现困难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反映、提出解决建议。积极参与了2023年全县22个产业项目的策划包装,以及企业申报专项资金有关工作。二是积极做细企业服务工作,工作中秉持让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原则,主动与市管、政务服务等部门对接,推动全程电子化登记,“一部手机办事通”,“一窗通”服务平台等运用。2023年,企业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登记业务437次,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企业登记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显著提升了为企办事效率。三是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梳理企业发展中的痛难点问题,并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了盈江县级领导当面见企业工作,2023年,县级领导当面见企业约429次、解决问题180个。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稳岗助企、“贷免扶补”创业、监管执法、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助力个体经营户渡难关、促发展,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公示期为202451420245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德宏州“云南省营商环境奖”评选表彰推荐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受理。

公示电话:0692-3990564

公示单位电话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勇罕街5

公示单位地址邮编:678400

此页无正文

 

 

                                               德宏州“云南省营商环境奖”评选表彰

                                                   推荐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