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法院:
你单位报来《陇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城子、陇把人民法庭改造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请示》(陇法〔2023〕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设是适应当前审判工作,大力推进改善基层人民法庭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确保法庭工作有序开展,满足城子、陇把人民法庭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有关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进行诉讼活动,以及国家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需要;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等都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实施本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陇川县人民法院城子、陇把人民法庭改造修缮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陇川县城子镇、陇把镇。
四、项目建设单位
陇川县人民法院。
五、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城子人民法庭:
(不公开)
(二)陇把人民法庭:
(不公开)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不公开)
七、建设年限
2023年5月开工,2023年12月竣工,建设工期7个月。
八、项目招投标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未达到16号令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请项目业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依法依规进行。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意见(不公开)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9日
(此件删除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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