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梁河县南甸宣抚司门票提升的提案》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景区门票价格定价管理权限问题
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云南省游览参观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州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德发改收费〔2011〕279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公园等4A级及以下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授权州市、县人民政府定价。为便于开展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定价成本审核工作,制定符合县市实际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更加有效地加强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2011年5月9日,州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德发改收费〔2011〕279号)明确景区门票价格由所属县市制定或调整。
二、梁河县南甸宣抚司署门票的定价及调整情况
(一)批复的景区门票价格
根据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南甸宣抚司署4A级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梁发改复〔2011〕61号),自2011年6月17日起,南甸宣抚司署4A级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由20元/人次调整为30元/人次。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降低景区门票价格政策情况
1.2018年落实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30%政策。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完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促进旅游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8〕918号),自2018年10月1日起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A级国有景区(含近年已取消A级的)门票价格总体水平降低30%要求,梁河县南甸宣抚司署门票价格由30元/人次调整为20元/人次。
2.2020年落实景区门票价格降低50%政策。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景区门票价格有关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496号),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A级及以上景区门票价格一律在现行政府制定的最低价格基础上优惠50%要求,梁河县南甸宣抚司署门票价格由20元/人次调整为10元/人次。
3.2021年1月1日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A级及以上景区门票价格恢复执行国有景区门票价格降低30%政策。即梁河县南甸宣抚司署门票价格执行20元/人次。
三、关于当前景区门票价格调整的有关要求
为准确掌握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景区门票价格政策,州发展改革委就梁河县南甸宣抚司署景区门票调整等事项专项向省发展改革委进行了汇报请示,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的答复意见是:“为巩固和保持云南当前来之不易的景区门票价格整治成果,原则上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A级及以上景区门票价格继续执行国有景区门票价格降低30%的政策不变;对因景区门票价格过低导致景区经营困难的,可在成本监审或测算的基础上酌情调整。”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或安排
鉴于2018年至2021年期间南甸宣抚司署保护范围内实施了消防、白蚁危害治理、文物修缮工程以及新的运营管理需要配备12人(安保人员5人、保洁人员2人、花木工1人、专职消防管理人员1人、售票员1人、景区讲解人员2人)的外聘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开支增加等原因,根据《云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要求,为合理调整制定景区门票价格,保障景区正常运营,建议梁河县发展改革局、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关于调整梁河县南甸宣抚司署门票价格,请管理机构或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
二是由梁河县发改局依据定价权限按照定价程序及管理规定依法定价。制定或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管理的游览参观门票价格应当开展成本调查审核,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价格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
三是州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定价管理权限和职能职责做好指导各县市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州物价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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