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千伏新城变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浏览量:5480   作者:综合能源科  日期:2023/1/9


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35kV新城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盈发改能源发20222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经研究,现就35千伏新城变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解决35千伏新城主变重过载问题,满足35千伏新城乡负荷增长,提高片区的供电可靠性德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则同意建设35千伏新城扩建工程项目项目属于扩建工程,不涉及新增用地。

二、项目名称:35千伏新城变二期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1-533100-04-01-181899

三、项目业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偿还贷款及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委托云南电网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负责建设和经营管理。

、建设地点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新城乡。 

、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期新建1台主变,容量8MVA,及其相关附属配件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动态总投资464万元,项目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具体资金来源在项目业主年度投资计划中明确

工程已德宏州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项目业主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项目须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建设条件后才能开工建设。

、该项目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35kV新城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盈发改能源发2022251号)

(二)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关于印发35kV新城扩建工程可研评意见》电规划〔202252

(三)德宏州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35kV新城变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审查意见(德投审研发202247)。

相关要求:

(一)项目的设备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重要材料、其他未达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限额,请项目业主单位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办理。

(二)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三)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四)项目核准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及时以书面文件形式向我提出变更申请

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2.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3.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因素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4

 

附件 1

招标方案审批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35千伏新城变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招标代理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对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重要材料、其他未达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限额,请项目业主单位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办理。

                                      审批部门盖章

202214

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云南电网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

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35千伏新城变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知人: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告知单位:云南电网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 

                          

 

 

                   20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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