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关于芒市平河光伏电站接网工程核准工程项目的请示》(德电规划〔2022〕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德宏州芒市平河光伏电站及平河梯级水电站的电力送出和消纳,同意建设芒市平河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
二、项目名称:芒市平河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芒市。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变电站工程:本期在110kV芒弄变新建1个出线间隔。
2.线路工程:本期新建110kV芒弄变至平河光伏电站110kV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线路长度约为15km,导线截面185mm2。
3.配套设施:建设配套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电能量计量系统、通信工程等二次设施。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控制在1846万元以内,资金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七、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偿还贷款及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委托云南电网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负责建设和经营管理。接文后,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招标投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同意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的意见》(云政办发〔2012〕124号)要求,请你局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依法组织招投标工作。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已取得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
1.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德宏州芒市平河光伏电站接网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通知》(云电规划〔2022〕174号)。
2.中共德宏州委政法委员会《德宏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情况回执单》(编号2022第1号)。
3.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平河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征求意见的复函(芒政函〔2022〕20号);
4.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德宏供电局征求平河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路径的回复意见;
5.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德宏供电局关于征求平河光伏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路径意见的函》的复函。
6.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关于平河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路径方案的意见;
7.芒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平河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路径意见的函》意见的回复;
8.芒市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平和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线路径意见的函》的回复意见;
9.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征求平河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路径意见建议的回复;
10.芒市武装部关于征求平河光伏电站路径意见的回复。
11.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说明函》
十、请你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要求及行业规定,加强电网建设过程中施工安全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安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十一、项目核准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及时以书面文件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二)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三)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四)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因素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德宏州能源局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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