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举行
《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规划(2021-2035)》
听证会的公告
(第3号)
按照省、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现将《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规划(2021-2035)的听证报告》予以公布,并在即日起送达各位听证代表。听证报告将作为规划期间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附件: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规划(2021-2035)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规划(2021-2035)》
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2021年12月17日)
为加快推动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2021年4月9日,州人民政府成立了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领导小组部署,我州在2021年7月启动了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多轮全面调研与驻点编撰,9月中旬完成《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先后通过州级专家评审会议、省级专家咨询会议。12月10日在芒市会堂召开《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规划(2021-2035)》听证会(以下简称听证会),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2021年11月10日,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德宏州人民政府网站德宏州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关于举行《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规划(2021-2035)》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的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方式和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2021年11月24日,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了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东晓为听证主持人,明确了州发展改革委及编制单位相关5名人员作为听证人,州人民政府督查室和州司法局各1名人员作为听证监察人;核实确定了听证代表20名,听证代表中包括州人大代表和州政协委员,州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行业协会代表、法律专家和农民代表等;确定了旁听代表14名,为州发展改革委、州粮食局、州能源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指定了州发展改革委规划体改科工程师樊凯作为听证记录人。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2021年12月1日,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德宏州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关于举行《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规划(2021-2035)》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代表名单等事项,并将《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规划(2021-2035)》等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听证会在芒市会堂2楼1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东晓主持,2名听证监察人到会。其他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为:听证代表应到20名,实到19名(符合规定人数);并邀请了14名旁听代表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樊凯宣布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陈东晓副主任就听证事项作说明;
(三)编制单位作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规划(2021-2035)编制情况说明;
(四)听证代表对听证稿发表意见和提问(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听证人回答听证代表的提问;
(五)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就听证代表的发言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听证代表回答询问;
(六)听证监察人就本次听证会进行发言;
(七)听证主持人进行总结发言。
三、听证代表意见建议情况
到会听证代表均在听证会上作了发言,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规划》的内容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归纳如下:
(一)《规划》编制的重要性。听证代表均认为,《规划》调研较为充分,发展基础分析客观,提出的总体定位、空间布局、主要任务以及项目谋划等立足实际,与云南省及德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做了充分衔接,是“推动芒市—瑞丽—陇川三城联动”的指导性文件。
(二)其它方面的建议。部分听证代表认为,《规划》应该与交通、水利等部门再次进行对接,根据相关单位最新成果优化完善项目库;应该重点适度超前抓好项目谋划,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应对规划文本相关表述进行优化完善;听证代表还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提出了一些细节的修改建议。
四、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规划》编制团队进行认真研究,采纳及答复如下:
(一)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规划》文本中的项目表应该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如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德宏实际,进一步优化项目谋划的意见。
采纳该意见,接下来将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优化《规划》重大项目表。
(二)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规划》要重点抓好规划项目,确保规划落到实处的意见。
采纳该意见,编制单位将尽快完成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系列规划编制,协助做好后续的落实工作。
(三)对于听证代表提出《规划》专栏1中第18项指标“芒瑞陇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2025年目标值修改为98.9,2035年目标值为“完成省下达指标”的意见。
采纳该意见,修改文本中相关内容。
(四)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将芒瑞大道延伸至瑞丽段纳入本《规划》建设任务,争取国家、省级支持的建议。
采纳该意见,已对文本进行修改。
(五)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规划》文本建议芒市、瑞丽、陇川疫情防控等内容纳入规划的建议。
采纳该意见,对文本相关内容进行完善优化。
(六)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规划》文本中增加“边陲明珠芒市”的表述意见。
未采纳该意见,在国内沿边县市中被称为“边陲明珠”的较多,相较而言,规划提出的“芒市国际航空口岸城市”更具代表性。
(七)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规划》文本中“共建社会主义现代化边疆新农村”中,建议增加三台山乡的意见。
采纳该意见。
(八)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在《规划》文本“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议增加草坝水库、黄莲溏水库,因该两水库现系轩岗乡饮水水源的意见。
未采纳该意见,经与州水利部门对接,同时考虑到《规划》中纳入具有示范性的重大项目,故本规划暂不考虑纳入。后期可在子规划中研究。
(九)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在《规划》文本中“勐卯—木姐,陇把—迈扎央”改为“瑞丽—木姐,拉勐—迈扎央”的意见。
未采纳该意见,文本中描述的对应关系为毗邻城镇关系。
(十)对于听证代表提出,芒海、中山边民互市建设项目,目前只能算谋划,建议在《规划》中修改表述的意见。
采纳该意见,已修改为“加快推动在芒海、中山建设边民互市项目”。
(十一)对于听证代表建议《规划》项目表中德宏口岸升级项目不打包,分开到3个县市的意见。
未采纳该意见。本《规划》梳理、策划的均为重大项目,对部分区位分散、投资额较小的项目进行打包处理。后续具体项目将在子规划中进行细化。
(十二)对于听证代表提出《规划》文本优化“提升瑞丽江至团结大沟提水能力”、“两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规划”等提法的意见。
采纳该意见,已对文本进行修改完善。
(十三)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规划》将项目表中小(1)型水库修由5座改为3座,进一步复核重大项目表名称、数量的意见。
采纳该意见,复核优化项目表相关内容。
(十四)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规划》将项目表中瑞丽江—大盈江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增加水土流失、智慧河道等六大工程,水系连通修改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总投资修改为99.8亿元以及修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
采纳该意见,修改项目表相关内容。
(十五)对于听证代表建议删除《规划》文本“多点发力”中芒市镇,同时复核“多点发力”提到的17个乡镇是否与15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对应的意见。
采纳该意见,已删除芒市镇,复核前后数据并修改项目表相关内容。
(十六)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要对《规划》文本将“陇川工业园区”名称修改为“陇川外向型产业加工基地”的意见。
采纳该意见,对文本及图片中相关内容进行优化完善。
(十七)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规划》文本中补充绿色能源、生物医药内容的意见。
采纳该意见,在文本中补充相关内容。
(十八)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规划》项目表要与最新的州“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表供对比的意见。
采纳该意见,后续已与州交通局对接补充完善相关项目。
(十九)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增加“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Ⅱ类水体比例(%)”指标的意见。
采纳该意见,补充文本相关内容。
(二十)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在《规划》文本专栏中“桑蚕、烟草”不属食品,建议删除的意见。
采纳该意见,删除文本中相关内容。
(二十一)对于听证监查人建议对涉及外籍务工人员内容前面增加“探索”的意见。
采纳该意见,在文本中补充相关内容。
(二十二)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规划》应该注意语言文字的表述,需要对部分文字格式、表述、标点符号等进行校核的意见。
采纳该意见,已根据代表标注的文字表述、格式等进行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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