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浏览量:10215   作者:政策法规科  日期:2022/5/5

2021年州发展改革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决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现将州发展改革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

2021年州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委工作的重要位置,党组年初及时研究制定州发展改革委2021法制建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同部署、同推进。积极配合德宏州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服务民营企业专项督查。

(二)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2019年以来,下放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州级行政审批权7项;精简审批环节1项: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并入项目审批时一并实施,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行政许可改备案1项,根据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2021415日起,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由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粮食收购企业只需向收购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即可进行粮食收购活动,实现减证便民,有效落实为群众办实事

根据五级十二同要求(省州县乡村五个层级,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要求事项编码、名称、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层级、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12项要素相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发布办事指南,实现同一服务事项在州县无差别办理、同标准办理。州发展改革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1个,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3项,2021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8件,内部审批事项15件,办结率100%。政务服务事项一门进驻率100%,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50%以上,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加强放管结合,健全监管规则,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应用。建立州发展改革委双随机工作制度、协调机制以及实施细则,印发《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德发改法规〔2021369号)、《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德发改法规〔2021370号)、《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德发改法规〔2021371号),调整完善州发展改革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第二版),建立执法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对规范性文件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建议德宏州人民政府废止《德宏州粮油加工骨干企业暂行管理办法》(德宏州政府办公室公告第1号)规范性文件1份。开展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回头看工作,重点清理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设置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设定证明事项、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等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要求的各类制度、政策文件,形成《德宏州招标投标领域现行有效文件目录清单》《德宏州公共资源领域现行有效文件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示。

(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

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立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体制机制。巩固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成效,建立招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印发德宏州招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发改法规〔2021197号),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修订《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制定《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规则》,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畅通市场主体问题反映渠道。

(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民主决策

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依法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决策程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征求公众意见,2021年举行3次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对《粮食“十四五”规划》《德宏州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芒瑞陇三城联动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三项规划,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进依法民主决策。

(七)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根据《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德发改法规〔2020215号),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要事项解决等活动,2021年法律顾问共制发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1份。

(八)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现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39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九)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多方监督

2021年州发展改革委办理完成州人大代表建议10件,州政协委员提案9件。接受优化营商环境审计监督1次,涉粮领域巡察1次。做好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管理运行,密切关注市场主体诉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落实政务公开,健全信息发布制度

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2021年发布信息304条,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与了解政策。

(十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把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党内法规等列入学法内容,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十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

坚持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组织领导体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爱粮节粮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通过集中学习、发放普法读本、悬挂标语、在办公区设置法治专栏、编制节能减排宣传资料,印发宣传摘刊、电子书、组织收看宣传片、积极参加在线答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法治工作严谨、要求高、任务重,现有工作人员较少,工作深入细致程度不足。二是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对个别与发展改革、粮食物资储备、能源业务工作关系不大的法规政策掌握不够准确,理解不深不透。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德宏州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法制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本单位法制建设组织领导,委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并研究法制建设工作,将法制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委领导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法制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督促指导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带头抓好推进州发展改革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把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推进法治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三)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

根据中央省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德宏州发展改革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工作力度。

(四)持续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