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州防汛抗旱工作会议部署,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德宏州能源局于4月14—4月16日,会同德宏供电局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重要防汛设施汛前检查工作。
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了全州范围内共11座能源企业有关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责任人是否按照标准履职。监测预警、工程调度方案及演练是否落实,江河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以及其他各类方案预案是否修订审批,信息报送制度是否落实。应急队伍、物资准备是否准备到位,大坝、泄水、输水工程和施工围堰等建筑物是否存在安全度汛隐患等情况。
检查组指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严格按照“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督促能源企业抢抓汛前这一关键时间点,加快开展自检自查等汛前准备工作,要指导能源企业针对此次检查出问题隐患,按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治理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防风险隐患进一步酿成事故,确保度汛准备工作万无一失,切实保障全州能源领域持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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