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在2017年维护群众利益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主要开展了元旦、春节、泼水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巡查工作,全州共出动价格监督检查人员855人次,检查了149个次超市、58个次交通行业单位(客运站、出租汽车公司及停车场)、61个旅游景区景点及旅游购物经营企业、40个次宾馆酒店、107个次加油站、23个次农贸市场,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803份。通过检查,宣传了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分别到各县市开展了两次旅游市场督查工作。
二、开展全州用电价格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我局分别对德宏供电局管辖的芒市供电局、遮放供电所、梁河供电局、芒东供电所、盈江供电局、太平供电所、陇川供电局、景罕供电所和瑞丽供电局、姐勒供电所执行电价政策情况开展了检查。通过调阅财务账本、抽查近5万张收费凭单、走访87户居民用电户,全州供电部门严格执行目录电价政策,实现全州同网同价,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三、切实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全州共开展涉企收费检查105个收费单位,出动检查人员共计214人次,主要对住建、环保、公安、土地、交警、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等部门的收费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从检查结果来看,全州大部分单位均能依照收费文件及公示制度的规定,设立公示栏进行收费,但也存在部分单位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不规范、公示内容不清晰、缺少监督电话等情况,全州共发出14份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检查,全州收费及公示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更加有利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价格举报投诉工作,及时办理价格举报投诉案件。
发挥12358价格举报系统的作用,畅通群众维权渠道。依托12358价格举报平台,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价格和收费问题,实时解析价格举报数据,跟踪价格举报情况,提高价格监管前瞻性和针对性,提高价格举报受理和查处能力。
截至2017年11月,全州共受理价格政策咨询、举报投诉案件134件,办结134件,办结率为100%。
五、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工作。
德宏州价格监督检查局组织检查人员分别对全州各县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的34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53个项目名称5589套住宅、1064个商铺、1979个车位(库)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提醒告诫,责令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我州商品房销售市场的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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